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假离婚证买房有什么后果?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为应付限购令,您真是花样百出,很多家庭为了买一套房,想出了先假离婚,让一方“净身出户”,拥有购房权,然后买了房之后,再复合。这个方法看似很好,但现实中却存在不少风险和漏洞。接下来由为您仔细分析一下办假离婚证买房可能会怎么样?
办假离婚证买房有什么后果
目前很多地方民政部门的信息跟别的职能部门信息没做到共享,所以可能会导致有的用假离婚证重婚、买房等等事情发生。
如果您只是打算买房投资,三两年出手赚钱,也许不会有什么意外。但是,假如在你出手房产之前各职能部门的信息联网了呢?那就会导致你这房子的诸多问题发生了,至少,得补交你逃避掉的交易规费外加罚款。
如果您买房是为了长期自用的话,这样的风险就更大了。信息科技的发展速度是很惊人的,以目前的技术水准和网络资源状况来看,信息联网一点问题没有,缺少的是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而且政府正在抓紧时间做这方面的工作。
根据《刑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动产登记中心有一套打击造假行为的措施。
首先,受理窗口一旦发现造假的权属证书,会立即没收,并开具收缴凭证;发现造假的公证书、结婚证、离婚证、身份证等,也会当场没收。其次,工作人员会在系统中对造假行为涉及的权属信息,设置提醒标记,以后再办理相关业务时,系统会自动弹出提示。如果材料存疑,工作人员也会在系统中加注,提醒其他办事人员注意。
在业务审批过程中,如果工作人员发现材料是伪造的,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是外地公证文书存疑,工作人员会打电话核实,甚至致电外事部门,请求协助核查境外公证机构文书的真假。即使是没有建立合作关系的单位,工作人员也会调动资源侧面了解。
以上,就是对办假离婚证买房的分析,如果当事人使用假离婚证购房,被查实后。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在此,提醒各位当事人主动打消这种念头,放弃这种想法。如果双方事后因这套房产产生纠纷而诉诸法庭,这往往得不偿失。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定义 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常被简称为联机备案,是指通过联机备案专网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即时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备案方式。 联机备案其实是由“联机”和“备案”两个词组成,联机就是联结房管部门与房...


·一、遗产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是什么?
      一、遗产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是什么 1、公证: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 2、房地产管理:继承人在办理完遗产继承公证的手续之后,需要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


·房子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房子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时间不同: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去世后发生。而赠与则是在发生在当事人在世的情况下。税费不同:房屋赠与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的房价都令大部分人望而生畏,大部分人仍然选择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的房价都令大部分人望而生畏,大部分人仍然选择租房。不过许多城市推出的租售同权政策则使这些租房者可以享受到与购房者同等的待遇。而该政策也令城市中的商业公寓受到热捧,那商业公寓租售同权政策推出后会有哪些好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商业公寓租售同权政策推...


·购房者买的期房可以退房吗?
      购房者买的期房可以退房吗 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快过多,时隔几天,前后房价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价差,心理承受不了。在这种情形下,购房者提出退楼或降价补偿的要求不合理,开发商没有责任和...


·我们如今这个时代结婚生子离不开房屋。每当我们去购买新房的时候
      我们如今这个时代结婚生子离不开房屋。每当我们去购买新房的时候质量往往是我们第一考虑的问题,因此国家为了保障这一关乎一家人安全问题出台了房屋质量保修条例。当我们房屋质量得不到保障时,在保修期限内房屋出现问题,我们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一、什么是房屋质量保修期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郑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各地的补偿标准还不太确定,你的房屋会被送去评估,但是评估的价格都普遍偏低,你可以根据评估的价格,然后翻一番就是很高的标准了。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


·房屋拆迁该如何补偿
      房屋拆迁该如何补偿 一、房屋拆迁该如何补偿 1、拆除城镇居民私有房屋的补偿办法 (1)以房换房 即拆迁人提供与被拆除的房屋在位置区域、面积、成色、质量等方面大体相当或价值相当的房屋,与原房屋对换所有权。以房换房后,拆迁人不再予以补偿,也不再另行安置住房。如果提供的房屋与原房...


·北京购房资格需要什么材料
      在国家的首都北京购买套房子可谓是实属不易,对拥有北京户籍的人们来说可能并不是件难事,可对于外地人想在北京购买套房子可有些头疼了,暂且不说资金的问题,就哪些条条框框就足以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了。那北京购房资格需要什么材料呢?让来帮您解答。一、北京是认贷认房的限购城市,购房前要求购房资质...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如何处理
      

1.区分定金与订金。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买受人(购房者) 与出卖者(开发商)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般出卖人会要求买受人与之签订《房屋认购书》并按房款的一定比例向其交纳“订金”或“定金”。但是,“订金”和“定金”的法律意义是决然不同的。

 ...


·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 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该哪个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两个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