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如何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作为普通的老百姓,通常都是从生活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所以当他们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特别是金额很大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总会希望知道按照法律的角度,这个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如何写。现在,我们就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如何写
1、要验明并写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法律资格。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前,一定要验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验明原房主对中介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中介方是原房主的合法代理人,避免遭遇欺诈。
2、要核实并写明签约主体。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卖方主体资格的真实性。
3、要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房产交易过程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和违约行为。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就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4、要写明房产、附属设施的交接时间和有关费用承担的划界时间。在确定和写明所购二手房及附属设施交接时间的同时,还应注意确定和写明水、电、气、暖、物业等费用的划界承担时间。
5、要写明付款和过户时间。对首付款和尾款,房产买卖合同一般规定由买方在不同时间段交付原房主。
二、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资料:具体指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办法等。应各自出示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属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也应到场,并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上签字,不能到场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
2、标的:本二手房买卖合同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在买卖之前,应详细查看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确保出卖人合法拥有房屋。
3、价款:价款中应约定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订金、尾款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房屋附属物品的归属;水、电、物业管理等的交接;办理房屋过户时相互配合与协调的问题;交易税费、其他费用分摊责任。
5、违约责任:规定哪些是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如何承担;违约金、订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规定免责条款;如有担保,应规定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订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6、合同生效条款:双方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7、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8、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主要是约定合同变更与转让的条件,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当然,在实务中,合同的具体书写应该是更详细、更具体的,例如:约定了解决争议的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那么,一旦发生了纠纷,您就可以按照约定去照想应的机关处理。所以当您遇到房产方面合同具体条款不太清楚的问题是,建议您咨询律师以避免法律风险。



·签订赠与房子合同一直不过户还有效吗?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签订赠与房子合同一直不过户还有效吗?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一、签订赠与房子合同一直不过户还有效吗 赠与房子合同一直不过户是有法律效力的。只是债的法律效力,不是物权的法律效力。 二、签订赠与房子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司法...


·遗嘱继承房产范文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房产范文是怎样的? 一、遗嘱继承房产范文是怎样的? 遗 嘱 立遗嘱人:__________ ,男(女),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 我是坐落在北京市 房产一套的房屋所有权人...


·非珠海户口买房条件是什么?
      非珠海户口买房条件是什么?(1)外地人想要本地买房,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2、在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3、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4、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


·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


·中介租房怎么收费?
      找中介来租赁房屋的,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对于广大租房者来说,他们其实并不是太了解中介租房怎么收费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租房中介费怎么计算? 租房中介费是指房屋中介机构介绍求租者与房东取得联系后,最后得以成交,求租者和房东的某一...


·签署哈尔滨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现在在哈尔滨,很多年轻人购房时首先考虑是二手房而不是新房。购买二手房需要和原房屋所有人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合同是双方进行房屋买卖的重要依据,对双方来说非常重要。那么哈尔滨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要点值得注意?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了解。 一、哈尔滨二手房买卖合同六大要...


·婚后的房产离婚怎么分割办理
      婚后的房产离婚怎么分割办理(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同时,房子分割还要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的照顾。(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一、买卖二手房需要什么程序?
      一、买卖二手房需要什么程序?(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


·不可以。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
      不可以。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已经买房未交房的情况不属于住房困难的家庭,不符合廉租房的标准。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较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是国家和当地政...


·离婚房产如何估价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很多家庭里面,房产的价值都是比较大的,因此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对房产的争夺。随着时间的推移,几年之前购买的房产可能现在的价值又不一样了,因此离婚分割房产之前需要先进行估价,那通常离婚房产如何估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房产如何估价 1、夫妻共同出资而取得...


·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如何处理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办理房屋过户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参加的,否则该过户行为将无法顺利完成,也就意味着新房主将拿不到房产证,而离婚夫妻办理房屋过户亦是如此。那么,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一、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 房屋过户过程中的一方不配合的处理方法 1、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