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民土地使用出让怎样进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农民土地使用出让怎样进行 一、概念介绍和辨析
土地出让即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通过有偿的方式向单位和个人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国家对集体或个体的土地交易;土地转让即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土地出让与转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4、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种方式出让土地。
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换和赠与。
5、涉及的费用不同
出让涉及的费用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证费;转让涉及的费用主要是一些税费(个人所得税、收益税等)。
二、农民土地使用出让怎样进行
(一)我国土地实行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分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
农民土地(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必须先由国家征购,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由国家出让,才能进入流通。
国家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①、居住用地70年
②、工业用地50年
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④、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⑤、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70年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
1、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2、招标出让
招标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向多方土地使用者发出投标邀请,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投标,竞投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招标小组通过对标书的评判,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出让方式。
3、拍卖出让
拍卖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或其委托的拍卖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拟出让地块公开叫价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
在上文中,我们带领您对于土地转让和土地出让的概念进行了详细的辨析,我们可以得知土地转让和出让在主体、行为性质、转移条件、程序以及交易市场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在我国,农民是不能直接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得由国家进行征购并转化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由国家进行出让,以进入市场流通。



·征地补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关于征地,这个是国家政府或者说是一些开发商所做的行为,我们是土地的使用权人不是所有权人,这一点很多人容易混淆,虽然没有所有权,但是也可以享受到征地补偿。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那么关于征地补偿计算公式是什么?一、征地补偿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呢征地政策征地流程征地补偿征收决定征地补偿标...


·是否可以异地离婚,可以在异地离婚吗
      婚后在异地生活工作的人,因感情不和离婚,由于长期居住在他乡,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相信不少夫妻在生活中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是否可以异地离婚。 一、是否可以异地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


·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
      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对于原有土地使用者来说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在获得原有土地的更新情况下还能够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以及金钱补偿,不过在当前土地征地的补偿问题还有很多人不清楚,不知道是按照什么内容进行的,那在合肥市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是什么呢? ...


·房屋土地使用证划拨与出让有什么不同?
      房屋土地使用证划拨与出让有什么不同?近几年,我国二手房交易市场日渐繁荣,许多购房者在寻找二手房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在地段、房龄、环境等条件相差不大的二手房房源之间,土地证上是划拨的,价格要相对较低,但办理过户的手续与其他房产不一样,那么,房屋土地使用证划拨与出让...


·流转土地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流转土地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在当今中国这个社会,最保值和最值钱的在大多数人眼中就是房子了,说到房子这里必不可谈的就是一个土地的使用权了,那有些人签订了土地流转的合同,可是是不是合理合法会生效了,这里法...


·甘肃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甘肃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一、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的土地分为两大类,一是集体土地,二是国有土地。相较于集体土地来说,国有土地的使用者更多,各色人都有,故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也就更为复杂。土地使用证是物权中的一种,故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如...


·商铺土地使用年限满后怎么办?
       一、商铺土地使用年限满后怎么办? 1.根据国家现在对商铺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或服务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 2.商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商铺使用权,商铺的40年也就是指商铺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商铺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


·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现如今,我国的高速公路已经遍布我国各省。既然是高速公路,肯定为您的出行节省了时间和提供了方便。但是,高速公路在修的时候,占地面积是比较大的,在规划和设计的时候,是有计划的。所以,有些时候,是必须向公民征地的。各地的征地补偿是不一样的。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河北...


·甘肃省征地补偿计算有哪些标准?
      甘肃省征地补偿计算有哪些标准?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政府拆迁或者征地的情况,所以我们需要了解征地补偿的具体意义及征地补偿的标准,在遇到政府拆迁时也不会慌张,可以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应得利益,不被拆迁方所坑害。征地补偿是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向民众所需支付的拆迁费和安置费,各个省份由于经济发...


·田地征用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