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商银行泄露个人信息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与银行打交道在所难免。在银行办理一些手续时,需要提供个人的联系方式、身份信息等。曾经有网友反馈自己在工商银行办理业务后,个人信息就被泄露导致了生活受到严重的影响,工商银行泄露个人信息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相信您才最会比较关心这个问题,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一、工商银行泄露个人信息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信息安全:非法泄露、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将获罪
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个人如何防止信息泄露
1、不随意填写问卷。目前填写问卷似乎是一件很时髦的事情。在网上、街头,甚至是学校的自习教室,都可能遇到有人以各种接口请你填写问卷。此时不要随意的填写问卷,更不能在问卷上填写个人重要的信息。不然在不经意间你的电话号码、邮箱等重要的联系方式就可能泄露,甚至会被转卖。
2、不贪占小便宜。爱占便宜是人的天性,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网上或者是街头,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留下联系方式等先关信息,就会获得免费赠送的小礼品。此时你泄露的是个人的信息,但是得到的是并不实用,甚至是根本没用的小物件,确确实实地占了小便宜吃了大亏。
3、快递单据不随意丢弃。收发快递似乎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更有不少人接到快递后,把东西拿走,箱子和快递单据随手就丢在了垃圾桶里。快递单据上一般都会记录着你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将快递单据随手丢弃,无意会在不经意间泄露自己的很多信息。
4、车票机票正确处理。目前火车票和飞机票都是实名制购票,在票面上留有自己的姓名和部分身份证号等信息。因此在乘车出站之后绝对不能随意将票据丢弃,更不能一出站就被非法分子收走。
5、不随意留下自己联系方式。在很多时候,我们随意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结果会莫名其妙地接到很多电话,比如看房的时候。打这些电话的人往往知道你的需求,不厌其烦地打电话给你,甚至会影响你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因此为了自己耳根清净,尽量不要随意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6、打印店打印后立刻删除打印信息。打印店是一个神奇的地方,能给我们带来很多便利,也能带来很多麻烦。在打印店打印,有人喜欢将U盘的文件拷到打印店桌面上,而打印后又往往忘记删除。在这种情况下,打印一般的文件还好,如果打印的是个人简历,那么难免会泄露个人的信息。
7、电脑安装防火墙。网络世界丰富多彩,但同时也充满危险。为了能够更好的享受网络生活,在上网前,最好打开防火墙。如此可以给自己的电脑穿上一件防护衣,避免外来的攻击,减少通过网络泄露自己信息的概率。
8、正规网站上网、购物。查看消息或者浏览视频的时候,一定要去正规的网站,不然尽管安装了杀毒软件,但是也不能保证电脑不会感染病毒。尤其是购物的时候。会涉及到网上网上付,使用正规有保障的网站,安全系数会更高。
9、不随意接收或者打开陌生的邮件。打开邮箱,看到陌生人发来的邮件千万不能轻易打开。尤其是看到中奖或者是奖品认领等带有相关衔接的邮件时,更要万分小心。不能轻易打开连接,否则很可能泄漏你的浏览记录,甚至是重要网站的账号或者密码。
相关的人员会承担相应处罚。而个人在平时也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以免自己的信息泄露,影响个人正常生活,严重的话还会遭受到经济损失。如果个人信息确实被泄露,对自己造成了影响,也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后多久出裁决?
      劳动仲裁后多久出裁决? 一、劳动仲裁后多久出裁决? 劳动仲裁后一般来说四十五日会结案,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六十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后可否起诉?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后可否起诉?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要求企业和劳动者要签署劳动合同,可是一些小企业仍然违反规定,不签署书面合同。这样,对于劳动者而言,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维权存在困难。因此,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那么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后可否起诉?下面我们结合...


·还在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顺延吗
      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顺延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若是女职工尚在哺乳期内,但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女职工的保护,需...


·脑出血不算工伤的争议怎么处理?
      脑出血不算工伤的争议怎么处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到法院来进行处理,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


·年底双薪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
      年底双薪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年底双薪加班工资规定是按照加班的时间,然后乘以他的平时的工资再乘以200%,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草拟一份劳动合同书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草拟一份劳动合同书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其中试用期期限为 个月。 2、合同自 年 月 日至合同中...


·我国当前对误工费计算标准中关于误工时间的主要法律规定
      我国当前对误工费计算标准中关于误工时间的主要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简称1988司法解释)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


·离婚后没工作抚养不拿可以吗
      离婚后没工作抚养不拿可以吗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或者其他事情的发生,可能会做选择离婚的途径来结束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虽然夫妻离婚是自由的,但由于离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是相对复杂的,例如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离婚后没工作不拿抚养可以吗?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综合法律知识,...


·工伤理赔包括了哪些项目
      工伤理赔包括了哪些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一、劳动法关于童工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从青少年健康成长角度考虑的,不存在管理性和生效性之争,违反则为无效。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工伤认定,应理解为合法有效劳动关...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当地标准发放生活费。根据《中华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