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加班费也是就劳动者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外付出劳动所应该获得的额外报酬。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加班,就应该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如果单位没有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应在时效内向单位主张。此时,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久呢?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劳动者应该如何主张加班费?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本条规定,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加班费。许多人都存在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只能主张近两年之内的加班费,超过两年的加班费将被驳回。这是因为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因为劳动者离职后单位保管工资支付凭证的年限为两年,所以认为最多只能主张两年。虽然相关凭证用人单位只保存两年,但是劳动者仍然可以主张两年以上的加班费,只要劳动者可以证明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的事实;但是,如果劳动者证据不充分,需要用人单位予以证明时,可以以劳动者证据不足驳回其主张。
二、如何主张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依据本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时,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劳动者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同时,考虑到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本条又规定,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的话,即使用人单位不提供,也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所以,根据本条的规定,劳动者如果要主张加班费,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如果无法提供以上两类证据只有口头陈述而主张加班费的话,会因为举证不能而使自己陷入被动,从而导致败诉。实践中,如果您决定通过法律方式来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费,您需要就加班事实来进行举证,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而败诉的后果。如果您不知道该如何收集加班费的证据,建议您咨询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怀孕期间辞退员工情形有什么
      怀孕期间辞退员工情形有什么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严重...


·疫情期间公司如何给员工发工资?
      疫情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工资怎么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员工工资...


·2023劳动仲裁有什么程序
      劳动仲裁有什么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诉...


·无工作被打伤误工费怎么算《民法典》(自2021年
      无工作被打伤误工费怎么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二十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


·劳动合同和入职协议有什么区别?
      人们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有些单位只是简单地与劳动者签订入职协议,而有的用人单位则与劳动者签订详细具体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与用人单位签订入职协议或劳动合同存在着许多区别,劳动者所享受的相应的法律保护程度也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劳动合同和入职协议的区别。 ...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试行办法有哪些?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试行办法有哪些?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工程...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一、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1、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1)范畴不同:劳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前提不同: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后多久生效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后多久生效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2、工伤认定书自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资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


·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要哪些材料?
      劳动者有时在一些危险的工作中可能会受伤,生命安全并不能得到完全的保证,但相关法律也在尽力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一旦在工作中受了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这需要做工伤认定,那么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要哪些材料?让我们为您解答一下吧。 一、办理机构 1、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


·劳动关系是债权债务是否合理
       劳动关系是债权债务是否合理 劳动债权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它指雇员基于劳动关系而对雇主享有的各种请求权的总和,如工资、各种非工资形式的报酬、福利等,其具体范围各国有不同规定。按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204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债权的范围仅限于职工工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