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棚户区改造中房屋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棚户区改造中房屋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

(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前置要件(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

(三)房屋评估

1.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进行协商选择;

2.评估机构的评估必须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

3.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示;

4.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申请复议评估,对复核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鉴定。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五)强制拆除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是可以进行司法强拆的。

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程序:

1.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面积、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征地书面告知后,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调查结果须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签字确认。

3.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和调查确认结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并要求听证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没有异议的,由申请用地单位或市(县)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核定的费用标准将征地补偿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和失地农民社保费用全额缴入预存征地补偿款专户。

5.征地补偿款预存后,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一书四方案”,连同以下材料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

6.用地批准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公告。

7.公告结束后,市、县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预存款专户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无锡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无锡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一、无锡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公租房是公有财产,不是个人财产,当事人无权分割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有以下情形都是无效的:(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房屋如何办理他项权证?
      房屋如何办理他项权证?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不仅有土地权证,房产权证,还有一项证需要登记,即是房屋他项权证,这个证同样很重要,但是很多人对这个证都不太熟悉,也不清楚他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以及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时都需要交纳什么材料,下面为您简单介绍下关于房屋他项权的概念以及房屋如何办理...


·离婚后房屋补偿怎么划分?
      离婚后房屋补偿怎么划分首先,私有住宅的拆迁补偿,只给予房屋产权人,通俗一点就是房屋的主人。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在离婚后已经属于一方的,那么拆迁补偿款只能给到房屋产权方,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再者,未取得产权的公房,法律规定,离婚时需要确...


·出租的房屋有瑕疵怎么办?
      不仅是在售卖房屋的时候,卖方要保证房屋是没有瑕疵的,适合人类居住的。在出租房屋的时候,也是要澳洲房屋没有瑕疵。那要是日后发现租赁的房屋有瑕疵,此时该怎么办呢?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出租的房屋有瑕疵怎么办。 一、出租的房屋有瑕疵怎么办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


·在我国离婚房产判给老婆我重新买房算首套吗?
      在我国离婚房产判给老婆我重新买房算首套吗? 如果离了婚,房产、贷款归女方,再买房当然就属于第一套房了 二套房认定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房屋登记认定,另一种是银行认定。 二套房认定标准分为三种,一种是房产登记认定;另一种银行认定;还有一种是改善住房认定。 1、贷款买过一套,在...


·房屋被强拆的诉讼时效
      行政强拆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如果不满行政强拆,无论是个人、或是其他组织都应该在知道强拆行为起的三个月内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不能逾期(法律有另外规定的除外)。但是,若你有特殊的情况,有一些不可抗力因素例如病痛、极端恶劣天气不能外出等等影响,导致不能如期上诉,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但...


·二次抵押的房子法院能执行吗
      可以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湖南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这份施行细则是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 1、房产税在城市(包括郊区)、县城、建制镇和符合国务院规定建制镇标准但尚未建镇的工矿区征收。 2、应税房屋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


·疫情延期还房贷怎么办?
      疫情延期还房贷怎么办?疫情延期还房贷可以通过延迟还款的方式来减轻自己的还款压力。《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接受媒体采访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求金融...


·房屋产权年限是什么意思?
      现在所有的房产几乎都是商品房,而你在买房的时候,都会看价格、看户型、看交通、看楼层等等,是要考虑很多问题的,那有多少人会关心产权年限问题呢?甚至有些人根本不了解房屋产权年限是什么意思。在如今社会处处都是陷阱,因此必须学会房屋产权年限的知识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产权年限是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