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般我们说房屋买卖都是对城镇中的房屋进行买卖,但现实中买卖农村房屋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但在这方面我国也是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并不是像购买城镇房屋那么的自由。那到底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有哪些
农村房屋指位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或家庭所有。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仅具有物权的属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和福利联系在一起,具有无偿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在管理机构、管理方式以及基本规则等方面也是不同的。如我国法律规定,一户农村居民只能申请一份宅基地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就没有这样的限制。
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在广大农村是大量存在的,它是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也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因此,《民法典》将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加以规定。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其表现为特定的权利主体可对宅基地长期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通常是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联系在一起的,具有一定的福利性。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为了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应当规定每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目前,这类房屋的买卖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一般仅限于经集体经济组织允许后,农村房屋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买卖,不允许城市的单位和个人到农村购地建房或直接购房。
二、农村房屋买卖的流程是怎样的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进行农村房屋买卖的,肯定是有诸多限制的,因为农村当中的房屋是修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面的,而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点就与城镇房屋的土地性质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律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也是很有道理的。



·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
      房屋确权证有什么用? 房屋确权证用处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房屋确权发证的工作程序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


·办假离婚能在北京买房吗?
      我们在进行购买房屋的时候,贷款是一种常见的方式,而在进行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时候,贷款的政策是有很多的差异的。所以,很多人就会问办假离婚能在北京买房吗?对此,为了预防您假离婚买二套房享受首套房的待遇,我们也是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政策。 一、办假离婚能在北京买房吗 央行发布《关于加强北...


·律师能不能办理房产公证手续
      在对房产进行处理的时候,其实很多人都会选择办理公证手续,而此时可以想到的就是找律师来办理。但其实在我国律师是没有权利可以办理公证的,若是要进行房产公证的话,一般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一、律师事务所没有公证业务 因为律师事务所没有公证业务,作不了公证,只有国家公证机关...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总是有那么几种合同无效的情况被利用。购房者肯定不想刚刚买到房子就被告知合同无效,造成一系列法律后果。要想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只能提前规避。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本文将对你做详细介绍。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


·房子变更产权的原因有很多
      房子变更产权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夫妻在结婚的时候可能会出现防卫产权变更,而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会对房屋产权进行变更。房子转卖产权变更,都是需要过户给他人,办理过户手续的,很多人在过户时,都会签订变更协议书,变更协议书的内容其实都是大同小异的,但是签订变更协议书时有一些需要...


·丈夫去世前妻要继承房产可以吗?
      丈夫去世前妻要继承房产可以吗?丈夫去世前妻要继承房产原则上是不可以的,除非有遗嘱,且明确规定了前妻有房屋的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夫妻房产证更名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房产证更名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夫妻房产证更名办理流程需要携带结婚证和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的变更登记窗口就可以办理了。一般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加名以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


·户口转入城市老人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的物质生活越来越好,所以很多年轻人都选择在城市工作定居,因此对于老人的赡养问题,子女们会选择把老人接到身边照顾。老人们会把农村的房屋卖掉,下面一起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户口转入城市老人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吧。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__...


·一、对于父母房产如何继承?
      一、对于父母房产如何继承? 在父母去世之后,对于他们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此时会变为遗产,然后尤其合法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也不存在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话,则往往会按照法定方式来对父母的遗产进行继承。 此时第一顺序继承分为父母的父母、子女以及...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在我国,购销合同、租赁合同等都是缴纳印花税的法定凭证。企业如果通过租赁房屋来进行办公,企业财务部门要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那么问题来了,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算?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吧。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我们来具体说明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印...


·办理房产继承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关于房产的流转常见的就是因为买卖、继承以及赠与,但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房产流转的,此时当事人若要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那此时办理房产继承是否需要进行公证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房产继承是否要进行公证 1、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