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定金合同纠纷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您在看房的过程中,看中房子后并与房东协商好房屋价格,此时就需要交定金。一般是先交定金再签买卖合同。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如果稍有不慎当事人双方也容易产生纠纷,那么,二手房定金合同纠纷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吧。

一、二手房定金合同纠纷有哪些

(一)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说买方违约的话,卖方可以没收定金。卖方违约的话,买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对于违约行为没有争议的话还比较容易解决,但正因为定金罚则,很容易造成双方互相扯皮,出现纠纷。

(二)付了定金以后,双方对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而这些内容与履行合同有密切的关系,比如付了定金后买家才知道房屋还有抵押,而卖方又需要用买方的房款来提前还贷,如不能协商一致,这时买方就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卖方应当返还定金,而不是双倍赔偿。

但要注意的是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约定并且在事后不能协商一致的内容应当根据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条款造成的。如卖方要求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后一年后再交房,这种要求违反了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在不能协商一致时应当认为是卖方违约。

(三)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没有交到卖方手上,而是根据定金合同或居间协议交给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约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么定金合同就生效了,卖方不能以自己没收到定金为理由,主张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约束。

二、在二手房买卖中容易出现纠纷的地方主要有:

(一)房屋权属存有争议;

(二)用于交易的房屋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人拆迁范围;

(三)房屋为特殊房产,例如共有房屋,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等;

(四)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会造成新的住房困难;

(五)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

(六)交易房屋存有质量瑕疵。

三、二手房定金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定金不能写成订金、预付款或者保证金等。这几个词的差别在于,只有定金买方才有权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

2、定金数额要恰当。法律对定金数额只规定了一个上限,即不超过总销售额的20%。我个人认为,定金也不宜过低,太低了约束不了卖方。

3、定金的接受方应是产权人,而不是房产中介。实践中,很多买房人愿意把定金交给中介,让中介转交给卖方,其实这样做是大可不必的。因为产权人才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定金的惩罚和保证作用也只是针对产权人,而不能约束中介。如果中介拿到定金转交房主时,房主不卖没收定金,你只能跟中介要定金原数,不能主张双倍。反过来说,如果你交完订金反悔不买了,定金就不退了。可见,把定金交给中介的坏处是卖方可以不卖,而买方却不能不买。

4、应当书面说明交易房屋的全部状况。笔者曾经接待过一个吃了亏的买房人,他看中的房子还没办下房本,经多方打听开发商的确正在办理之中,中介和房主都说再有15天房本绝对能下来。于是他就交了5万定金,定金合同里说在15天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买方不买无权返还定金,卖方不卖双倍返还定金。15天后房本没办下来,由于没房本的房屋国家不允许买卖,买方因此不同意签合同交首付款,认为卖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卖方一分不给,就打起了官司。令买方怎么也想不通的是,一审、二审都判他输了。法院认为是买方违约,因为合同里并没有要求卖方15天办下房本,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定金合同不能越简单越好,房屋的产权状况(包括产权人,所有权证,共有权人,面积,位置等)、交易价格(是否包含装修款,交易税费谁来支付,交易是否满五年,中介费用的负担,付款方式是全款还是贷款等)均应当注明。

5、较好要求卖方收受定金的同时,留下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这样做目的是防止卖方一房二卖,将房产证原件交由买方或中介方保管,卖方如果申请补办还需几个月时间。

综上所述,如果您有需要购买二手房,在买卖房屋前,一般是要订立定金合同的。二手房定金合同纠纷有哪些日常生活中二手房定金合同产生过很多纠纷。例如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又例如付了定金以后,买家才知道房屋还有抵押。


·一方无业但有房产抚养费以物折抵是否可行
      一方无业但有房产抚养费以物折抵是否可行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


·海外购房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不可以。不少城市推出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不过有些城市只限省、区内异地贷款,有些城市只支持跨省互贷地区,也有部分城市支持全国异地贷款,当然也有少部分城市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具体可以到当地公积金办理中心咨询一下。《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


·房屋卖家一房多卖房子给谁
      一房多卖房子给谁《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房子...


·对于房屋遗嘱需要公证不?
      对于房屋遗嘱需要公证不?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因为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但遗嘱的形式很重要,公证可以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的遗嘱无效。相对各种合法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并非只有通过公证的遗嘱才是有效的。遗嘱是否有效关键在于立遗嘱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为了规范开发商的卖房行为,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模版,但在实际购房活动中,就一些事项,开发商与购房者是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而即便如此,有时也会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么在法律上,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如何退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如何退在租房合同当中,房东和租客肯定要针对租房的期限问题进行约定的,合同到期以后,房东和租客如果没有什么争议的话,肯定还需要签订新的租房合同。但是如果说租客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想再重新续签合同,并且想退租的话,虽然说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仍然有人并不知道租房合同到...


·如何防范购房广告的陷阱
      无论是在街边广告栏,移动媒体,还是车身广告上,我们总不难发现房产公司新开盘的房产出售广告。我们总被广告的绚丽所迷惑,而不知道开发商“良苦用心”的广告图片与文字里的陷阱。作为购房者,如何防范购房广告的陷阱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防范购房广告的陷阱 一些开发商为...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要多少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要多少钱? 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自住商品房首先是商品房,但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就对开发商限制了未来的出售价格;其次,自住商品房购买者范围更宽,指买不起普通商品房但又不符合保障房购买资格的人。购房对象不用审核收入,但北京家庭需要审核名下...


·房屋遗产继承有效期几年
      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但是,自继承开始之...


·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退房吗
      有的购房者在实际交付房屋的时候可能没有仔细的检查,有可能是当时房屋的质量问题体现的还不明显。但等到实际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对此,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退房吗 (一)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我国法律规定,因房...


·北京自住商品房政策是怎样的?
      北京自住商品房政策是怎样的? 我国一些沿海城市,因外来人口居多,商品房价格一直呈现疯狂上涨趋势,而北京作为我们的首都,人口与经济的核心城市,房价也是令您觉得望尘莫及,为此国家不断的出台各种限制措施迫使房价涨势放缓,那么现在北京自住商品房政策是怎样的呢,我们来看一下相关规定。 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