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买卖手续流程一方死亡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房屋买卖手续流程一方死亡怎么办?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二、房屋买卖合同附加协议内容怎样?

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权人等。

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要求卖方书面承诺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并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如有违反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房屋成交价格,应当明确该成交价格是否包括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公共维修基金款项。如果包括前两项,应该用附件方式另行说明其具体状况。

4、付款方式,要说明是通过资金监管账户还是自行划转,是全款还是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贷款没获银行批准或者贷款申请额度不够的处理办法是否明确,分批付款的次数和时间是否说清楚。作为卖方律师来说,这个条款最首要的问题是要考虑该付款方式是不是安全。

5、税费负担约定,要明确约定买卖各方应当承担的税费种类,如约定不明或国家政策变化产生新的税费,由谁来负担。

6、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房产过户手续,主要是哪天过户一定要说清楚,买方交钱和过户的时间间隔不宜过长,越短越好以免夜长梦多,如果能在交款当天过户是最好不过了。

7、房屋交接,也就是交房问题,该条款包括交房时间,可以先交房再过户也可以反过来,交房前卖方应当结清水电煤、暖气、物业、电话、有线电视等一切费用,交房前(后)多少天卖方应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同时,还要考虑交钱、过户和交房之间的衔接问题,过户以后再交房的,买方的购房款不宜在过户前全部支付给卖方。最好合同约定房屋交验完毕、各项费用结清以后再支付剩余尾款,这笔款项哪怕只有一两万,也能起到约束卖方的作用。

8、违约责任,包括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权属产生争议的违约处理,卖方一房多卖的特别处理办法,买方逾期付款违约处理等等。违约金的违约数额也有一定技巧,我认为不宜过低,低了对卖方就没有约束力。此外律师还需关注违约金与定金条款的竞合问题。

如果在买卖合同的过程中,一方死亡,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方,都要到死亡者的所在地死亡证明,并且要携带相对应的材料,死亡就涉及到财产的继承问题,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有两种,如果买卖合同已经签订,那么合同可以由其配偶子女等继承。


·一、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问题需要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执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三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


·从化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从化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从化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实行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区位补偿价确定。计算公式: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重置成新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核...


·对于安置房,一般是在对房屋进行了征收拆迁之后,赔偿给被征收拆
      对于安置房,一般是在对房屋进行了征收拆迁之后,赔偿给被征收拆迁的人的一种房屋,也就是说这样的房屋与我们熟知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都还是有一定的差异的。不管是怎样的房屋都是有一定产权的,那么安置房产权是多少年呢?下文我们为诶你做详细解答。 一、安置房产权是多少年 1、安置房初是没有...


·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
       夫妻离婚,在子女抚养、共同债务偿还等方面都有许多问题要处理。除此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财产分割,而其中争议最大的应该就是房产该分割的问题。但是,在夫妻离婚时,只有夫妻共同房产才可以进行分割,那到底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


·二手房过户流程及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随着现在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人购买房子,房价一直持续不下,相比新房来说二手房的价格会比较亲民一点,所以很多人会选择相对便宜一点的二手房,那么二手房过户流程及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二手房过户流程。 1、买方看房。 2、买方进行产权调查...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字房产归属于谁?
      夫妻结婚关于房产问题成了大部分人所纠结的问题,房产证上署名是夫妻的哪一方,婚前购房和婚后购房的差别对于署名是谁也有一定的影响,只要是婚后购房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字房产归属于谁?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新婚姻法 ...


·继承去世人房产怎么办?
      继承去世人房产怎么办?继承去世人房产进入继承的程序,具体继承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2,不论配偶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3,因为没有遗嘱,...


·婚后获赠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很多夫妻在结婚前或结婚时都会置办房产,或者是由一方的父母赠与房产。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后获赠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需要进行分割。具体来说,离婚夫妻怎么分割房屋财产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后获赠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


·一、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可以吗?
      一、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可以吗? 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也是可以的,遗嘱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每种遗嘱的立遗嘱条件,所立遗嘱有效。自书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亲笔书写即可。 二、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嘱公证...


·购买第二套房的利息是多少?
      现在大部分人买房都是要进行贷款的,于是对贷款利率非常关心,毕竟这个涉及到利息成本。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深入,居民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政策是不同的,主要体现在首付比例和利率上。并且,不同的城市对二套房还有限购政策,那么居民购买第二套房的利息是多少?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有关知识。 ...


·商品房合同更名要怎么操作
      商品房合同更名要怎么操作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上面写的是谁的名字,那么实际房产就是谁购买的,而日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也是将商品房过户到其名下。但有时当事人在签订了商品房合同之后可能需要进行更名,那么商品房合同更名要怎么操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品房合同可以更名吗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