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房屋买卖中买家反悔咋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我们进行买卖农村的房屋的时候,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很容易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现象。那么,农村房屋买卖中买家反悔咋办呢?农村房屋买卖什么情况下有效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农村房屋买卖什么情况下有效?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者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
卖房者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如果房屋共有人员要共同处分房屋,才可以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所以购房者必须满足购买之前名下没有别处宅基地的要求。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所以如果房屋要买卖的话就要经过村委会的同意。
二、农村房屋买卖什么情况下无效?
(1)产分离出卖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售房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那房屋买卖则无效。
(2)主体有问题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并且房屋所有权人未经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售房屋的,房屋买卖也是无效的。
(3)侵犯优先购买权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的优先购买权被侵犯,该房屋买卖无效。
(4)非法转让
转让或买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有争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这样的房屋买卖无效。
三、农村房屋买卖,对方反悔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居民,城镇购买者不能取得宅基地所有权。“但是,如果是连环买卖,即农村房屋可能由第一手买房人转让给第二手买房人,而后来又转让给第三手、第四手等,如果最终一手买房人系房屋所在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一手出卖人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时,难获支持。同时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集体土地相应转为国有土地的,合同订立后买方的户口已迁入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也不予支持买卖合同无效。”
法官提醒,出卖人虽能通过司法途径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不等于可以获得期望的巨额利益。买卖合同无效后,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装修、购房款的利息等实际损失以及因房屋价格上涨而带来的另行购房的损失。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中买家反悔咋办这个问题,在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我们要进行判断自己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农村的房屋是不可以出售给城镇居民的,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的,然后,我们再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协商解决。



·一、二房东有权利赶走租客吗?
      一、二房东有权利赶走租客吗 如果没有签过什么合同,或者合同到期,是有权力的 租房子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关于房子的费用问题,目前都是房主承担物业费和取暖费(北方),其他的水电煤气等日常生活的费用由你承担; 2、房租的付款形式,目前大多采取押一付三,不过你也可以和房...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夫妻在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而房产也是属于离婚财产中的一部分,并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对离婚房产的分割是离婚夫妻双方都比较在意的。到底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


·一、财产分割中安置房如何分配?
      一、财产分割中安置房如何分配?财产分割中安置房需要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分配。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划减免等相关政策,价格比商品优惠。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性较强,各个地方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而且实践中,很多拆迁部门为了尽快拆迁,在执行政策时尺度不一致的情况非常多,因此案件处理中既要考...


·一方起诉离婚时,要求法院将其父母在自己婚后部分出资所购买房屋判令归自己所有,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夫妻离婚房子还在贷款吗
      如今大多数人在购买婚房的时候,多数情况下是交了首付,然后由夫妻双方结婚以后共同偿还贷款,这种情况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是比较常见的。偿还房贷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可能在这一过程当中,夫妻双方的感情就出现了裂痕,需要离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夫妻离婚房子还在贷款吗? 夫妻离婚房子...


·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如何界定
      在现实中有多的人,草率的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对房屋等财产的分割也做了处理,但是在立候后不久又反悔,认为这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就如对房屋的分割,在离婚后又后悔分割给对方,于是提出诉讼,那么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权如何界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如...


·怎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最近二手房市场火热程度颇高,成交量也日益增长,购房者不仅要和上家打交道,还要和中介打交道,由于买卖双方还常有抵押贷款,还要和银行方面打交道。那么,当事人该怎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1、明确了房屋房款交付等关键环节 ...


·离婚房产分割时增值部分怎么算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在对房子的产权进行争夺的时候,有时候,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比如说像现在的房子,增值空间非常大,在离婚的时候,房子的价值可能要比购买的时候高得很多。那么很多人会问,离婚房产分割时增值部分怎么算呢?对于这一问题,在我国的婚姻法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一、离婚房产分...


·一、已经网签没备案的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一、已经网签没备案的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吗?已经网签没备案的房子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有两个:一是建设楼盘已经峻工并通过验收;二是开发单位取得“初始登记证明”。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房屋登记部门才能够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与此同时,据相...


·房屋分割判定
      房屋分割判定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


·盲目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后果是什么?
      盲目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后果是什么我们发现一般在购房的时候,开发商会先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且还要支付购房定金,否则的话就不会为购房者保留房屋,也就是可能再出售给其他的购房者。但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其实购房过程中并没有规定必须要签订认购书的。那您知道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吗?我们马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