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民事诉讼状中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婚姻民事诉讼状中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 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某某区/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以上是对婚姻民事诉讼状中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问题的详细解答,主要介绍了离婚起诉书的模板。如果存在需要离婚的情形,可以按照模板的形式进行修改。随着我国离婚率的上涨,在影响家庭生活的同时,也对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更多关于离婚的法律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去哪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采取的是夫妻之间的协议为主,对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形,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首先需要与对方协商,协商无果的,可以提前诉讼。在重新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后,应该去哪变更孩子抚养权? 一、去哪变更孩子抚养权? 第一种:如果...


·阜阳起诉离婚应该在哪?
      阜阳起诉离婚应该在哪?在阜阳起诉离婚一般都是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的,如果夫妻自打结婚以后就一直居住在一起的,那就向居住所在地的民事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即可。还有几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其中有一方居住在国外,而另一方居住在国内的话,国内一方住所地的法院是有管辖权的。1、夫或...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


·我国强迫婚姻可以撤销吗?
      我们知道在旧社会父母包办婚姻是非常常见的现象,但是如今我国法制化程度在不断增强,法律保护着每一个人的人生自由,此对于婚姻完全要靠个人的意志,任何人不得强迫包办婚姻确保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那强迫婚姻可以撤销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强迫婚姻可以撤销吗? 胁迫结婚,属于可...


·女方要孩子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一、女方要孩子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


·两个孩子的妈妈离婚后还能要吗
      可以,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


·夫妻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要想解除婚姻关系,究竟是选择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诉讼方式离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定。但不管是哪种方式下,此时都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同时要提供一定的离婚材料。那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随女方姓可以吗
      现如今,离婚的人越来越多,离婚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孩子抚养权权的问题和财产问题一直都离婚最难处理的两大问题。对于孩子户口的问题也是离婚的夫妻双方争论不休的,女方要求离婚孩子抚养权户口随女方姓,但是男方也会提出同样的要求,导致离婚难以进行。但是如何解决抚养权和户口的问题,可以到本文进...


·如何办理离婚抚养权归属?
       一、如何办理离婚抚养权归属? 办理离婚手续中关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需要经过双方自行的和平协议,或者没有办法协商的情况下去法院请求用判决书的形式得到最终的离婚的结果,其中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将附带在判决书中得到解决,具体办理环节如下: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


·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打假人散装食品无标签店家价格欺诈需要赔偿吗
      打假人散装食品无标签店家需要赔偿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