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怀孕二胎离婚赔偿标准构成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怀孕二胎离婚赔偿标准构成是什么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其赔偿金主要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离婚后会产生一系列后续的问题,这就需要有关法律政策来规范离婚赔偿问题。关于二胎怀孕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一)规定也不是绝对的,有些情况下,男方也是允许离婚的。例如: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是因为女方有自己的过错;是因为这时已经不存在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的情况;是因为这时女方已经不是处于弱势地位,相反,男方处在弱势地位;是综合双方情况,最好地保护弱者利益的结果。)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二)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2、有配偶者;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离婚后的问题不仅是二胎需要一定的赔偿,只要有关的额当事人作出伤害女方的事情,理论上都是需要进行赔偿的,所以自己要进行一定的了解,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出现一定的困难,但是具体的问题有关的部门会结合实际来处理。



·哪些情况下夫妻不能离婚
      高离婚率似乎在预示着离婚是完全自由的,简单办理一下手续,婚姻就可以结束。这种想法有失偏颇,我国对特殊时期及弱势人群的婚姻是有一定保护的,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哪些情况下夫妻不能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哪些情况下夫妻不能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


·如果起诉离婚能财产保全吗?
      如果起诉离婚能财产保全吗 财产保全分诉前和诉后,即使诉前申请了,三十天内不立案,保全自动撤销。 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你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冻结存款,期限是6个月。法律依据是《...


·如何防止夫妻隐匿共同财产?
      如何防止夫妻隐匿共同财产? 分清财产性质。性质不同,归属不同。《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规定,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


·已经二次起诉离婚被告还是不同意怎么办?
      已经二次起诉离婚被告还是不同意怎么办? 二次起诉离婚被告还是不同意一般法院会判离婚的。 采取诉讼离婚的目的,就是希望在对方不同意离婚或对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实现由法院判决离婚的目的,而不是通过起诉离婚迫使对方同意离婚。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可以吗?
      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可以吗?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也是可以的,女方可以在离婚时和男方协议分割属于两位的共有财产和债务,女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支付额度和支付办法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解决,原则上是女方需要支付月收入的20%--30%。女方在离婚后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男方需要配合协助...


·保证书中约定“净身出户”的效力?
          在婚姻中双方发生矛盾时,有时为了尽快解决矛盾纠纷,当事人会选择写保证书,以求得对方的谅解。有些保证书中会有“净身出户”这样似乎带哟惩罚性的条款,对此的效力如何呢?
    
&...


·两年自动离婚财产分配办法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后,很多人会选择分居一段时间。按照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分居两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自动离婚。对于双方来说,在离婚的时候最关心的应该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那么,两年自动离婚财产分配办法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一、两年自动离婚财产...


·在我国如何才能变更抚养权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不管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应该承担起自己作为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如果在抚养的过程当中,本身自己的行为是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话,那么对方是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在我国如何才能变更抚养权? 一、...


·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要想知道法院不准离婚咋办,就要先分析一下法院怎么才能判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既然如此那么法院不判离婚的依据也就是——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当然在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过程中,法官会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有...


·关于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
      关于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 一、关于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 离婚冷静期设置为30天,设立一定期限的冷静期有助于减少冲动型离婚,而对于理性离婚的夫妻双方来说,冷静期会使双方更有充裕的时间再次反思离婚决定的正确与否。具体设置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用处是怎样的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用处是怎样的 一、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用处是怎样的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是离婚时的一个程序性文书,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离婚的共识,并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会要求双方填写这样的一份文书。这份资料会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婚姻登记机关呢会提供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