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于房屋买卖来说,大伙都屡见不鲜了。无论是首套房居住还是二套房改善,都需要经过有关的房屋买卖流程。随着经济的发展,除了城市里的房屋买卖之外,农村房屋买卖也越来越频繁,由于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较多,导致房屋买卖的纠纷也逐渐增多。那么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怎样才可以避免这类纠纷?这个问题,我们为你解答。
一、农民房怎样买卖才有效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房屋乃是人们安身立命之所,而农村房屋一般是一户一宅的模式,如果有人买农村房屋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而且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属于村民自己,所以农村房屋买卖的合法与否最好还是请专业的房产律师帮忙认定一下,也可再咨询下农村房屋买卖有效的条件以及买卖相关注意事项,避免自己因买卖农村房屋而触犯法律。
二、买卖农村房屋应注意哪些事项
目前,关于农村的房屋买卖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于农村村民所建的房屋占用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不得继承,但根据地随房屋规定,只要购买了房屋的所有权,地基地使用权也就归你使用,但你应办理手续。
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你应事先征得当地集体组织的同意为好。买卖房屋和转让地基时要弄清楚卖方所建造的房屋是否拥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的产权,最好请人公正以避免发生纠纷,当然房屋的质量、周边环境等因素也要考虑,因为农村和城市不一样,产生纠纷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解决争议就比较麻烦。
国家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有着严格的限制,所以农村房屋的买卖并不是都可以顺利进行,您如果决定购买农村房屋的话,最好还是咨询当地专业的房产律师,看看您所在地区的农村房屋能否买卖,又能否为您办理过户以及买卖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否则您可能无法买到合适的农村房屋。
三、农村房屋买卖的流程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综上所述,农村房屋买卖必须满足购房和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法,购房者要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且经过村委会同意才可以算作有效。由于国家法律是禁止农村宅基地买卖的,所以在实践中,对于其买卖合同也是有效和无效都有各自的说法,必要时需要询问当地的律师了解最新的情况。以上就是我们对“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问题的解答。



·买房无法贷款怎么处理
      大多数的人在生活中购买房产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的方式来支付,但是贷款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顺利办理下来的,那么买房无法贷款怎么处理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吧。 (一)买房无法贷款怎么处理 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


·商品房权属登记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权属登记流程整个过程,从申请登记到发证,一般需要30天左右。具体流程如下:1.提交材料。商品房买卖的双方当事人应该共同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和房屋产权转移申请书。2.预登记。相关交易中心经过初审认为合格的,送房地产测绘部门配图,绘...


·没有遗嘱的房子该如何继承
       在被继承人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时,一般会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继承其合法所有的房子,但要是对于没有遗嘱的房子,那么此时如何继承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具体了解。 一、没有遗嘱的房子该如何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


·房产纠纷法院不受理,什么样的情况法院会不予受理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越来越多的房产纠纷也随之而来,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诉讼程序解决房产纠纷,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的房产纠纷法院不受理。是什么样的房产纠纷法院会不受理呢,遇到此类情况时当事人又该如何进行维权呢?以下由的我们为您解决上述问题。 要想知道房产纠纷哪些法院不受理,就有必...


·一、房屋产权调换是什么?
      一、房屋产权调换是什么意思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按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的行为。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 1、产权调换时,调...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一般来讲,合同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同样如此。不过由于这里合同比较特殊,因此法律规定了一个最高的期限。到底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看看下文我们做的介绍吧。 一、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近年来,随着农村房屋买卖的迅猛增加,由各种原因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所以购房者必须要具备一些解决纠纷的法律知识。那么,购房者遇到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呢?要是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目前,农村房屋买卖纠纷类型及处...


·一、朋友出资购房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一、朋友出资购房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割?1、婚后朋友出资购房离婚时一般都是均等分割房产的(1)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2)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购买合同金额计算。(3)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因为涉及贷款,所以,要首先将未还贷...


·房屋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房屋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订立 拆迁协议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意见不统一的,拆迁人可以拒签。并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
      近年来,我国城市中的房产价值在不断的上涨,对于离婚夫妻来讲,在离婚争夺房产的时候也就变得很激烈了。此时,房产的分割是一回事,而对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也是一回事。那到底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咋分? 此...


·婚前买房父母出资贷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父母出资贷款属于共同财产吗不一定,婚后购房父母出首付,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 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婚后子女在接受父母购房出资时,如果出资为借贷,应明确告知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