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律师费由谁来出?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律师费由谁来出?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一、什么是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撤销权适用于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律师费、差旅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律师费如何承担?
律师费是按照各地的规定由委托人和律师协商确定的。2006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印发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但是律师收费的规定仍不明确。因此,律师收费往往根据行业惯例、提供法律服务数量的多少和质量的高低、项目的难度,与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所以律师费并不是法定的,也不是固定的。
特殊规定
1、在保证责任中,《担保法》规定,保证责任包括主债权、违约金、利息、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这里,实现债权的费用就包括律师费。
2、《合同法解释一》中的撤消权之诉,第二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这里就明确撤销权人依法享有律师费的请求权。
3、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在国际贸易仲裁、知识产权等领域,律师费是由败诉方出的,以后可能会涉及更多领域。例如,关于侵权之诉与合同之诉,合同之诉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违约金,并无太大争议,而侵权之诉中,侵权人应承担受害人的律师费,则成为学界的一些学者的明确主张。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律师费由谁来出的相关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是要由债务人承担的。上面还列举了律师费如何承担的一些特殊情况,还介绍了撤销权的定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夫妻分居后债务怎么办?
      夫妻分居后债务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 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


·欠钱一千多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但不会立案。欠钱不还只是属于民间的借贷纠纷,债权人可以保留具体的证据,经努力催讨无效之后,在诉讼时效内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只是1000元的案值,打官司费神费时费力,各项成本较高,建议以友好催讨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


·夫妻共同债务连带责任情形有几种
      夫妻共同债务连带责任情形有几种 一、夫妻共同债务连带责任情形有几种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我们知道,一般公司的信用状况要比政府和金融机构的信用都要差,所以,大多数公司发行债券时被要求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但是,还有少数大公司因经营良好、信誉卓著,也可以发行信用公司债。那么我们所说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欠钱不还票据没签字怎么办?
      欠钱不还票据没签字怎么办?欠钱的票据没有签字是无效的,这时可以提供转账记录或者相关录音文件来进行证明处理,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立不了案拿不回欠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


·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么算 一、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
      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么算 一、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么算 (一)单利的计算方法: 例如:甲与乙2012年7月7日约定乙必须于8月10日前支付货款100万元,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出卖人主张逾期付款损失。2012年11月2日,乙未付款,甲诉至法院。计算至起诉日的方法: ...


·欠债不还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欠债不还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人变更、追加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者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


·欠钱不还他父母也不管怎么办
      欠钱不还他父母也不管怎么办1、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2、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3、下列两种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


·债务豁免是什么意思?
      我们常说,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特别是借人钱财,是一定要归还的,不管是向私人借钱还是想让我银行借钱,不还钱就会丧失信用,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那实在没有能力偿还欠款怎么办呢?一般来说,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人间有情人的,法外有情,所以,欠债还钱并不是一定的,在一...


·小额贷款夫妻共同债务吗
      小额贷款夫妻共同债务吗要看小额贷款的用途,如果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就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未经夫妻双方同意而私自欠下的债务,且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就是个人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