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客户拖欠货款的解决办法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客户拖欠货款的解决办法

交易是双方的,也是双方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所以,出现客户暂时支付不了的货款,供货方一般会让客户欠着,有钱再还。那么客户拖欠货款的解决办法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客户拖欠货款的解决办法

(1)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只是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还款协议可以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债权人极为有利。

(2)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同时进行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就是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以保证申请人在诉讼获胜后能够执行裁决。

二、客户拖欠货款解决应注意的问题

(1)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3)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4)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三、应收货款的处理方法

1、销售资料(收货单据、发票等)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准确无误?

2、准时给予文件;其实越早给经销商发票,货款回收可能越早,同时要确认经销商收到发票;

3、完善客户跟进制度:客户接触率与成功回收率是成正比的,越早与客户接触,与客户开诚布公的沟通,被拖欠的机会越低;

4、定期探访:如客户到期付款,应按时上门收取货款,或电话追讨;即使是过期一天,也应马上追讨,不应有等待的心理;

5、建立形象:客户是需要教育的,一定要给予客户一个正确的观念:我们对所有货款都是非常严肃的,是不能够容忍被拖欠的;

6、服务精神:认同及理解客户的困难和投诉,同时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帮助客户解决困难;

7、技巧训练:追讨货款是需要技巧的,如:电话技巧、上门拜访技巧;同时应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个人背景等资料。

客户拖欠货款严重损害供货方的利益,不利于下次交易的顺利进行,所以,遇到客户拖欠货款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解决,协商不成还可以起诉,当然,还可以去平台委托专业的民事领域的律师,他们的法律帮助是非常有作用的。


·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要提供哪些证据
      讨债作为越来越高难度的一项活动,它需要当事人收集大量的、充分的证据。只有收集齐了相关有力的证据,债权人才能讨债有望,债权才能得到维护。那具体而言,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要提供哪些证据呢,这也就是说,讨债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


·结婚后夫妻之间借钱要还吗
      夫妻之间借钱要还吗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所以,夫妻之间在婚内可订立借款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该行为视为双方约定处...


·一方婚前借款算共同债务吗?
      一方婚前借款算共同债务吗?不属于。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债务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生活中用于家庭共同支出的项目譬如购买生活用品、子女学费、生病医疗费用等等,...


·借条写了还款日没还有效期多久
      借条写了还款日没还有效期多久?借条写了还款日没还的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到期以后的3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


·法院对变造企业债券罪如何裁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以使用为目的,仿照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制作的假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对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采用涂改、挖补等方法,改变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日期和增加...


·欠钱不还去哪告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


·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
      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 不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催收债务有很多好处,比如可以不伤了借贷双方之间的和气,避免合作的中断等等。具体来说,债权人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才有效呢?如果实在无法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催收债务,此时债务人如何通过打官司来催收债务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问题
      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最好签订书面合同 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


·借条超二十年的还有用吗
      借条超二十年的还有用吗只要借款人承认的还是有用的。当然超过了二十年的债权债务在法律上人民法院不会支持的。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


·是否可以办理无抵押无担保无社保贷款?
      是否可以办理无抵押无担保无社保贷款?社会保险或社会保障,指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的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的意思,属于国家强制性的保险,参加工作的,单位必须给办理社保,主要包括了养老、医疗、...


·夫妻债务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夫妻债务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诉讼中,一方提出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债务的,应当举证证明下列要件事实: (一)债务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债务为真实存在; (三)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义所负。 【说明】 夫妻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