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农民之间发生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纠纷后,处理方式无外乎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其中申请仲裁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申请的。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这方面的有关知识。

一、谁可以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申请人、被申请人为当事人。家庭承包的,可以由农户代表人参加仲裁。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仲裁。

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仲裁,或者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当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

二、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三、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或者终止仲裁程序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或者发现终止仲裁程序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书面答辩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答辩,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被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答辩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通过上文,我们简要描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及申请流程方面的知识。这就要求农民在申请仲裁的时候先看看自己是否具备条件,然后再准备相关资料。这里有一个细节我们提醒下,就是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二年,错过就无效了。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保留对出让土地的管辖权力,另外,各地的国土资源部具体负责对土地的行政管理权。在国家依法将国有土地资源下发到民众的几种不同的方法当中,出让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向国家有关部门交了土地出让金以后就能够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了。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这也是很多人都非常关...


·如何确定利用互网络金融诈骗犯罪的管辖地?
      如今是互联网时代,网络购物、网络借贷等平台应运而生,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防范意识差,通过借贷平台筹集资金,进行诈骗。这类犯罪比传统诈骗要复杂一些,那么,如何确定利用互网络金融诈骗犯罪的管辖地?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如何确定利用互网络金融诈骗犯罪的管...


·一、村委会不分配宅基地行政不作为怎么办?
      一、村委会不分配宅基地行政不作为怎么办?可以申诉或者直接到法院诉讼来解决,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


·汉中市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汉中市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随着我国的城镇化的步伐越来越快,也有越老越多的农村的土地被企业或者是当地的政府征用来进行更好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的投资规划,对于这部分被征用的土地,各个地方会给土地的使用人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来保证这部分无土地的群众的正常生活,那么汉中...


·郑卅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郑卅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中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郑卅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郑卅...


·土地使用证怎么做担保?
      土地使用证怎么做担保? 凡是有价值的东西都可以做担保,故而土地使用证也是可以用来做担保的。做担保的目的是为了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保障,避免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现象发生。车、房、个人信用等都可以用来作为担保,用不同的物来做担保的流程是存在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用土地使用证怎么...


·山西太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西太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山西太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


·法律援助的地域范围是怎样划分的?
      法律援助的地域范围是怎样划分的?为了那些经济困难者在法律问题上能得到帮助,我国设立了法律援助制度,只要是确实在经济上存有困难且有法律问题难以解决的都可以申请法援。而法援的申请除了要满足其特定的条件外,在地域上也要有所注意才行,就如诉讼案件法院受理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那么法律援助的...


·长沙市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
      长沙市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 我国针对土地使用的管理办法,在全国各省市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常情况下,您如果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不小心将土地使用证件遗失了,不管补办流程有多么麻烦,都必须重新补办土地使用证,因为土地使用证对公民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长沙市土地...


·司法鉴定每个地方只有一个单位吗?
      司法鉴定主要就是在诉讼中鉴定人用科学技术和相关知识对诉讼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且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就被称为司法鉴定。现如今做司法鉴定是非常常见的,而且诉讼还可以通过了解,选择不同的司法鉴定单位,那么司法鉴定每个地方只有一个单位吗? 一、司法鉴定权限 1、负责司法鉴定...


·怎么赠与土地使用权给他人
      怎么赠与土地使用权给他人1.除了宅基地是自己的,所有土地为国家的,但是土地上的东西是私人的,也就说土地不可转,只可租很遗憾,不能办理赠与,只能办理继承。2.因为现在农村集体土地证都要符合一户一宅基原则,如果你没有分到一户,那么,可以办理转让过户。如果你已经分到一户了,就办理不了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