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司法鉴定每个地方只有一个单位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司法鉴定主要就是在诉讼中鉴定人用科学技术和相关知识对诉讼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且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就被称为司法鉴定。现如今做司法鉴定是非常常见的,而且诉讼还可以通过了解,选择不同的司法鉴定单位,那么司法鉴定每个地方只有一个单位吗?


一、司法鉴定权限

1、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履行对司法鉴定机构实施年度检验、行政处罚等职责。

2、负责组织在司法鉴定机构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培训、考试、考核及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申报颁发。

3、司法鉴定机构必须通过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审批,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未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审批,任何单位不得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

二、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条件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有关部门或机构等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人员条件

司法鉴定活动属于科学实证活动,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为了促进司法鉴定队伍的建设,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的社会准人条件,未来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人员将逐步实行资格管理,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单位应当具备一定数量的取得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至于不同类型的司法鉴定机构,其所需要的司法鉴定人员则有所不同。例如,《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高级职称者不少于2人,中级职称者不少于3人的社会专业鉴定组织,方有资格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活动。”《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第9条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经市司法行政部门审查批准,设立专门司法鉴定机构,在依法核准的范围内从事鉴定活动的条件之一是“具有鉴定人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高级职称者不得少于2人,中级以上职称者不得少于4人”。

2、设备条件

司法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工作,有的是凭多年的工作经验积累,并不需要太多的仪器设备条件,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文书鉴定等,但更多的司法鉴定工作需要先进的技术设备。仪器设备的先进程度往往直接影响着鉴定结论的正确与否。所以,与其他类型的机构设立不同,设备条件对于司法鉴定机构更为重要。《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第9条把“具有与其鉴定范围相适应的场所、技术设备和资金”作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申请设立专门司法鉴定机构的条件之一。

3、资金条件

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以维持司法鉴定机构的正常运转,如购买和维持设备,支付工资和报酬等。资金是司法鉴定机构流动的财产,没有、窥动财产,司法鉴定机构将无法维持生存,更无法开展鉴定业务。当然,不同类型的司法鉴定机构所需要的资金数额也有所不同,法律往往确定最低资金限额。

4、场所条件。 场所是司法鉴定机构具体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地方。场所不同于住所。住所是团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团体意思(决策)机关所在地。住所的法律意义在于:可以确定司法鉴定机构的诉讼管辖地;可以确定司法鉴定机构的受送达地;有利于确定司法鉴定机构的债务履行地;有利于确定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机关。而场所则主要是为团体的活动提供空间。

5、名称条件

名称是一个司法鉴定机构区别于其他司法鉴定机构的符号,是一个司法鉴定机构的标志。司法鉴定机构只有使用自己特定的名称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才能使自己的司法鉴定活动特定化,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目前,有关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尚无具体规范,实践中往往参照其他组织的名称管理规定进行。今后,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将实行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6、章程条件

章程是司法鉴定机构制定的,载明司法鉴定机构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范。对于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是否需要提交章程,司法鉴定界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持否定意见的人通常认为:司法鉴定机构不同于公司,也不同于社团,其不属于人的联合,其活动往往涉及面小,一般不需要司法鉴定机构履行社会知情义务,所以不需要制定章程。 通过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条件,可以明确的知道每个地方不止一个司法鉴定单位,有很多的单位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条件,来设置的。而每个司法鉴定单位设置的项目不同,鉴定的情况就会不同。

综上所述,关于司法鉴定每个地方只有一个单位吗这个问题,就清楚的知道,每个地方会有多个司法鉴定单位,而每个鉴定单位都不一样。但是都是属于司法局管理的社会单位,主要就是为社会公民服务的。如果想要做司法鉴定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局具体的了解下。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租赁中的风险应该怎样防范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租赁中的风险应该怎样防范租赁融资属于企业众多融资方式中的一种,房地产公司在选择融资租赁时会考虑自身是否适合融资租赁,因为房地产企业融资租赁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么如果房地产企业选择融资租赁应该怎么防范这些风险呢?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一、房地产性质对...


·金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金华市征地补偿标准这一问题,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可以得知,根据征地的区域以及征地的类型等因素,是会影响征地补偿标准的。对于这类问题可能您了解的不是很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科普一下有关征地补偿标准这类问题的法律规定。一、关于金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金华市征用补偿标准,按《土地管...


·农村土地继承权归谁
      农村土地继承权归谁 土地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不是遗产。 又,生不增地死不减地。使用权人可以继续享有死者土地利益,地被征占,利益由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人独占。如何分割利益由土地承包权人决定。 土地承包法第2章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


·土地使用证54年使用年限规定是啥
      土地使用证54年使用年限规定是啥 我国公民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就代表着该公民可以对我国的土地进行使用和分配。但是您一定要知道,基本所有的土地使用证上针对不同的用地都有着不同的年限的规定。对土地使用证的年限进行规定,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的国有土地资源,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土地使用...


·临沂征地补偿果树标准是什么?
      征地现象在城市发展规划和建设中是比较常见的。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因素,都有着不同的规定。您所在地区如果有征地拆迁的情况,应该对当地相关征地补偿标准有一些具体的了解。本文本站的我们就对“临沂征地补偿果树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给您带来详细的法律方面的解答。 临沂...


·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有哪些方式?
      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有哪些方式? 虽然在我国一般来说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农村土地一般都是分派给村集体的,虽然人民对于土地是没有所有权的。但是人民是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对土地进行承包经营的,那么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规定了哪些方式?下面给您介绍一下。 一、家庭承包 《农村土...


·地税局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行政处罚,是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行政法律的规定,而进行的比较轻的处罚,行政处罚是相对于刑事处罚而言的,行政处罚的力度比较小,最严重的处罚就是行政拘留,还有包括其他的处罚方式,比如对行为人进行警告,罚款等。那么关于地税局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地税局行政复议前...


·征地补偿安置有什么原则
      征地补偿安置有什么原则不管是对土地进行拆迁,还是需要拆迁房屋的,对被拆迁人都是要做出合理的补偿安置的。而具体在征地补偿安置中涉及到一定的原则,这是必须要遵循的。那具体说来征地补偿安置有什么原则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征地补偿安置有什么原则 1、被征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不能因征地...


·宅基地不能继承法律依据怎么规定的
      宅基地不能继承法律依据怎么规定的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是不能继承的,当事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部份。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53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农村村民一户只...


·甘肃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甘肃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如今中国各地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们生活观念的不同,国家和政府,正在抓紧对城乡进行改造工作。在政府进行工作的过程当中,很可能会征收土地用来规划和建筑,各地政府对于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不一样的,这也是老百姓们比较关注的一点。以下我们针对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