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目前,国家开始放开二胎政策,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现目前,国家开始放开二胎政策,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期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相关单位要给以一定的假期。那么,女职工生二胎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女职工生二胎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而第十五条又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因此,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与违法生育二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然而,随着2012年4月18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开始实施,这一观点却发生了变化,因为《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这就预示着即使女职工违法生育二胎,依然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2、同时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由此可见,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生育二胎的,用人单位只能降低其一些待遇,或者给予纪律处分,而不能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法定情形,而女职工生育二胎却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情形,所以说,用人单位不能以女职工违法生育二胎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是女职工违法生育二胎,也适用《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属于违法解除,要向怀孕女职工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女职工生二胎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这个问题给您做的相关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明确显示,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不能和其解除劳动关系,相反,女职工生育二胎是一个特殊情况,用人单位还要根据相应的情况给予特殊的照顾。


·一、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一、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2、自身无过错时,用人单位先解除合同...


·未成年工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未成年工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1、办事依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凡招用16-18周岁未成年工的企业,需向各镇街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2、办理程序:企业招用未成年工后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办理登记手续,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对...


·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在工作中,由于疏忽或者是本身所处的工作环境,劳动者往往会遭遇工伤问题。一旦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不正规的企业就会通过恐吓或者欺骗要劳动者自己解除合同,甚至企业自己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未认定工伤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


·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有哪些
      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有哪些 一、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有哪些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


·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用人单位逾期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


·劳动合同期未满离职算毁约吗
      劳动合同期未满离职算毁约吗?劳动合同期未满离职不算毁约,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者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辞职即可。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所以法人代表与企业不需要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法如何补偿员工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法如何补偿员工损失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


·离退休人员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
      离退休人员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 1、单位已为离退休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可按工伤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


·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
      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如下: 编号: 我单位于年月日与(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订立的合同编号为,合同期限为的劳动合同,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下列第项规定予以(解除/终止)。 一、符合...


·员工个人可以自行申请工伤鉴定吗
      员工个人可以自行申请工伤鉴定吗工伤职工或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此可见,受伤职工自己也是享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鉴定的权利。可以依法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