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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的子女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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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生活期间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归个人所有。 首先应该指出的是,同居关系的财产中,如果一方坚持主张对某物的所有权,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张一方要负证明该物所有权归自己的责任。如不能证明,则按共同财产分割。

其次,就是共同购置物。如今流行按揭购房,对这种价值大,对双方影响大的物的分割,又存在许多的问题。当同居关系解除时,如果这按揭的期限未满,所有权还没有完全取得(下面我称这种所有权为“准所有权”),又怎么来分割呢?我认为可以分三种情况来讨论。(1)如果双方都主张对房屋的“准所有权”,则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有无其他的住房等情况来考虑,适当照顾经济地位弱的一方。如果双方经济地位相当,可适当照顾妇女一方,但一方一旦取得房屋的“准所有权”,应给予已付房款的一半给对方,因为所取得的这一部分房屋所有权也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来购买的。剩下的所有房款应由取得房屋“准所有权”的一方完全承担。(2)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屋的“准所有权”,则可以由双方协商对外转让,所得的房款双方均分。

再次,同居期间为一方赠予另一方的财产,在同居关系解除时,赠予人是否有权收回其赠予的财产?这里也有两种情况,一是看赠予人是否出于自愿。由于未婚同居有感情的基础,所以,我们不能排除当事人出于感情的流露,出于真心,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物品赠予给对方。我觉得这种赠予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赠予人接受的物品,享有对该物的所有权:二是对方索要的物品。这种情况在婚外同居关系中更为常见,我将在后面谈到。

最后,对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如果其债权债务是同居当事人的个人债权债务,则由个人享有和承担;如果是共同的债权债务,则按共同的债权债务来处理,双方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这里的个人债权债务与共同的债权债务的界定,可以比照《婚姻法》中对夫妻的债权债务来处理。

(二) 对子女的抚养教育

如果因同居而有子女的,同居关系解除时,还存在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的问题。

对同居关系期间的子女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子女的归属问题。总的来说就是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所以,比照法律应该好处理。


·双方短暂同居几个月,分手后要按共同财产分割吗?
      事实上,同居男女分手解除同居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时,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将按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如果双方的财产混同程度较高的,将可能会均等分割处理。   但是,因为双方只短暂同居几个月,财产混同程度较低,因此,分割财产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具体而言,短暂同居分...


·同居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同居关系虽然并非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在同居期间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具体的分割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并照顾无过错方。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男方:王xx
女方:何xx
第三方:陈大嫂(男方大嫂)
见证律师:xx律师事务所
王xx与何xx于 1999 年 9 月开始同居,2000 年 11 月 29 日育一 男孩王x源。因双方在性格等问题上未能协调,从 2002 年 6 月分居至今。


·同居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情况,同居纠纷会有以下处理方式: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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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同居财产协议注意哪些?
      1.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订立同居财产协议必须出于双方自愿;   3.同居期间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同居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   4.同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   5.要尽量对财产的形式等作详尽的约定。...


·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是否拥有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夫妻身份,即使双方存在同财共居的事实,其财产关系也只是一般的财产关系,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则不适用...


·以夫妻名义同居分手后怎么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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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哪些财产不用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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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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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非法同居?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的男女关系结合形成的关系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实婚姻,二是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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