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1989年 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2001年实行的《婚姻法解释(一)》已将“非法”二字删除,称为“同居关系”。据此,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成为对于同居财产分割的惯例。



适用此条规定,需要把握三个要点:第一,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第二,“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第三,“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但是,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该条规定,虽然不是针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作出的规定,但是,《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使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居财产的分割惯例受到了否定。



家庭关系,一般指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这些关系都是得到法律肯定和认可的,而同居关系是被法律所否定的,自然不属于家庭关系,同居房产分割,也就不能再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具体到个案,则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案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审慎处理。


·签订同居财产协议注意哪些?
      1.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订立同居财产协议必须出于双方自愿;   3.同居期间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同居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   4.同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   5.要尽量对财产的形式等作详尽的约定。...


·解除同居关系的子女和财产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生活期间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归个人所有。 首先应该指出的是,同居关系的财产中,如果一方坚...


·同居关系是否适用法定继承?
      同居关系不适用法定继承,因为未婚同居者之间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是法律上规定的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死亡一方在生前定立了遗嘱将遗产分配给同居者继承,那么就享有继承权。 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因此,在其父母过世的时候,其也是拥有遗产继承权的,这...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男方:王xx
女方:何xx
第三方:陈大嫂(男方大嫂)
见证律师:xx律师事务所
王xx与何xx于 1999 年 9 月开始同居,2000 年 11 月 29 日育一 男孩王x源。因双方在性格等问题上未能协调,从 2002 年 6 月分居至今。


·同居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同居关系虽然并非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在同居期间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具体的分割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并照顾无过错方。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双方短暂同居几个月,分手后要按共同财产分割吗?
      事实上,同居男女分手解除同居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时,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将按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如果双方的财产混同程度较高的,将可能会均等分割处理。   但是,因为双方只短暂同居几个月,财产混同程度较低,因此,分割财产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具体而言,短暂同居分...


·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是否拥有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夫妻身份,即使双方存在同财共居的事实,其财产关系也只是一般的财产关系,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则不适用...


·未婚同居死亡后遗产如何办?
      同居死亡后遗产继承的方式:首先考虑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有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未婚同居按法定继承没有继承权。 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义务一致的原...


·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1989年 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


·双方同居几个月,分手后要按共同财产分割吗?
      事实上,同居男女分手解除同居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时,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将按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如果双方的财产混同程度较高的,将可能会均等分割处理。   但是,因为双方只短暂同居几个月,财产混同程度较低,因此,分割财产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具体而言,短暂同居分...


·什么是同居关系?
          所谓同居关系,一般可分为广义上的同居关系和狭义上的同居关系两种。
    从广义上讲,同居关系是一种基于共同生活,居住而形成的关系。从此含义理解的话,可以形成同居关系的情形很多,范围也很广,与自己同住的亲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