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按揭首付有什么流程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品房按揭首付有什么流程 一、商品房按揭首付有什么流程
个人按揭购房的流程如下:
1、借款人申请:借款人申请个人购房贷款,所购房必须为现房或多层主体结构封顶、高层完成总投资三分之二以上的期房。需要借款人填写个人购房借款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书;
(3)不低于房价30%的首付款付款凭证;这里要注意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可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购买商业门面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4)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共有权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的证明;
(6)借款人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证明,如果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共同还款,则各方要签订共同还款责任确认书,明确在一方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其他方仍要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2、银行受理和调查:信贷部门收到如上资料,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进行调查,确定贷与不贷、贷款的金额和期限,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首付款是否足额存入开立在信用社的售房专用账户上;
(2)屋价格是否合理,与当地同类物业的市场价格是否相当;
(3)借款年限加借款人的年龄是否超过60年;
(4)抵押担保是否足额有效,共有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文书,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房产评估报告及他项权利证书。
3、贷款审查、审批:审贷部门重点审查购房行为的真实性,防止借款人和开发商串通骗取银行贷款;所购房屋价格与当地同类物业的市场价格是否相当,必要时可委托具有房地产评诂资质的机构进行评诂;共有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的书面意见;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审贷部门审查后,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可与借款人、开发商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直接报有权审批人审批。签订借款合同时,经办人主动向借款人、保证人讲解合同条款。在借款人办妥房屋保险、公证和抵押预登记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发放贷款时,由信贷员填写借据,借款人签章或按指印认定,同时借款人签署《划款扣款授权书》,信用社将款项直接划入开发商在信用社开立的售房专户上,同时通知借款人贷款已经发放,开发商出具收款证明。信贷部门应在发放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归档。
二、按揭购房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审查欲购楼盘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提醒购房者首先要了解拟购房屋所属楼盘是否已与银行签约属于可以预售的期房范围。
(二)与发展商签订购房协议,交付定金,这里提醒您为避免纠纷,协议上应订明如果银行不同意贷款时定金以及付款方式等将如何处理,不要出现贷款批不下来,购房不成反要赔偿定金的情况。
(三)待贷款获批准后才与发展商签订《房地产预售契约》或《房地产买卖契约》,并跟踪交易见证办理情况,凭房地产交易所监证后的预售契约与银行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可以说现在通过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的,成为了比较流行的一种方式。能够解决很多购房者,资金不足的问题。当然,进行按揭购房,购房者也是需要自己支付首付款的。至于这个商品房按揭首付流程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


·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生活中,凡是数额巨大的交易,都应该谨慎对待,以免造成损失时后悔不已,买二手房时亦是如此。然而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不够理性,忽略了许多显而易见的问题,以致付出巨大的代价。为了确保利益不受损害,购房者在买二手房前最好对相关知识有所了解。那么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


·二手房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许多人在购买二手房前,会非常关注房屋的价款、地段及其他房屋情况,但是很少会有人注意定金合同的注意事项,其实提前了解这些内容可以避免当事人利益受损。那么二手房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来给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二手房定金合同注意事项 一、购房前,确认售房人的真实身份。 购...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需要公证吗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需要公证吗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的效力可以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产生约束,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财产就有必要进行婚前房产公证,...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


·一、买房子资金监管的概念是什么?
      一、买房子资金监管的概念是什么? 资金监管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公司,而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具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该账户属于银行。当规定期限内购房者过户后,该资金将划转到原业主的账户下,否则将划转到购房者账户下,因...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期限最长是多久?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期限最长是多久? 房产应该说是普通家庭最重要的固定资产,按揭贷款买的房子贷款还清后,人们可以用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一般来说,银行会根据房产评估价值确定贷款额度,好的房子抵押率可以到80%。那么,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期限最长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乡镇房产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乡镇房产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


·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补偿价定义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什么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什么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1、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 根据规定,房产交易合同的签订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所签订的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行为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2、以合法形式掩...


·房屋租赁合同贴印花税
      说到纳税的问题您都知道,在很多的合同的类型都是需要标注明确的缴纳税款的条款的,房屋租赁的合同就是最典型的一种,它的租借合同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个人出租房屋合同需要交纳房屋租赁合同贴印花税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1、个人出租房屋合...


·退房时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怎么办
      根据房地产律师的经验,在武汉市房屋租赁纠纷中,往往有这样的房东,他们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检查物品,会提出物品消耗费这种说法,并以此扣押租房交纳的押金,新房出租时这种情况尤为明显。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