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通过劳务公司招用网约配送员,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些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也以外包或劳务派遣等灵活方式组织用工。部分配送站点承包经营企业形式上将配送员的招募和管理工作外包给其他企业,但实际上仍直接对配送员进行劳动管理,在劳动者主张相关权益时通常否认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将“外包”当成了规避相应法律责任的“挡风板”“防火墙”,增加了劳动者的维权难度。在仲裁和司法实践中,应当谨慎区分劳动关系与各类民事关系,对于此类“隐蔽劳动关系”,不能简单适用“外观主义”审查,应当根据劳动管理事实和从属性特征明确劳动关系主体,依法确定各方权利义务。




·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调整岗位?
      一、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口头也是可以的,但需履行超过1个月才视为已确定。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


·公司可以用技术恢复员工删除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吗?
      “员工上班时间摸鱼聊天,后又删除了聊天记录。”“公司明令禁止员工互相讨论工资,员工讨论后又删除了聊天记录。”……遇到上述情况,公司可以自行恢复员工电脑上删除的聊天记录,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使用吗? 答案是否定的,这就涉及到证据取得的合法性。庭审中公司称其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系其从...


·试用期内,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哪些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与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而在同一条件下,又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二跳的规定,才是必须留用的。用...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试用期
      在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又无其他证据证明有试用期的情况下,应当认定用人单位放弃了试用期,双方劳动关系中不存在试用期问题。这就要求用人单位通常必须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就要订立劳动合同,或至少就试用期达成约定,否则此后再订立劳动合同就可能无法约定试用期。这样处理显然有利于促使用人单位签订劳...


·法定节假日的天数?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计11天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


·即将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与用人单位能否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法意见》第十二条,也仅限于对在校生勤工助学行为的规定,并未将在校生全部排除在劳动关系主体之外。因此,对于即将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这些条件主要是: 一是在校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的。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


·用人单位采用注销或设立新单位方式不与劳动者订立长期合同,工作年限怎么认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有相对的长期性、稳定性。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持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而实践中,用人单位为规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会采取注销原单...


·解读新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对照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新公布的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有五大亮点。

  亮点一:工作内容、地点拒绝笼统概括,社会保险成必备条款

  与以往版本的劳动合同比较,新合同对劳资双方的基本情况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针对目前一些劳动者的工...


·用人单位以工资形式向劳动者发放社保补贴,能否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费义务?
      用人单位的缴费义务在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根据上述有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或者...


·关于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