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子女放弃房屋继承协议需要公证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子女放弃房屋继承协议需要公证吗?

女放弃房屋继承协议不是必须要公证的,不公证也有效。

放弃继承权没强制公证的法律规定,但一般要求以书面形式作出,但本人承认或有其他证据证明的,口头表示放弃继承的一般认定有效,因此,放弃继承是否进行公证由继承人决定,没有要求必须进行公证。如果涉及房地产财产的,建议办理公证,便于以后过户手续的办理,其它财产,可以不作公证。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法定遗产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以继承方法获得房子产权的,将来办理继承房产过户的时候遗嘱需要公证,但放弃房屋继承权的协议书,想公证的话就去办理公证,不想公证的话也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规定。另外,放弃继承权的决定事关重大,没有考虑清楚不要轻易做出这样的表示。


·租房合同签了多久可以毁约
      租房合同签了多久可以毁约?在租房合同期限内双方都不可以无故毁约,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不过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


·在现今社会,对有购房需求的人来说,在买房看房时要对房屋的属性
      在现今社会,对有购房需求的人来说,在买房看房时要对房屋的属性有十分具体了解,房屋的种类和质量是非常多样化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常遇到商铺和住宅结合的住房建筑,那么从专业的角度来看住宅底商与商铺的区别有哪些?请您阅读由我们为您整理的以下内容助您的了解。住宅底商与商铺的区别有哪些顾名思...


·不知道小伙伴们对安置房是否了解,安置房是在有拆迁行动的时候出
      不知道小伙伴们对安置房是否了解,安置房是在有拆迁行动的时候出现的,它其实算是对拆迁户的一种补偿,用自己原有的土地换取了政府给提供的安置房,那么不少小伙伴就会有疑问了,安置房和平时您购买的房子是否是一样的呢,今天我们就来给您整理一下关于安置房的问题,整理一些关于安置房有没有年限是如...


·开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开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开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规定 为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开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试行意见》等...


·租房合同已签对方毁约怎么办
      租房合同已签对方毁约怎么办如果租房合同签了毁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随之消灭,不过也有可能因为合同的终止,从而产生其他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实践中,对租房合同终止的情形作出了要求,那到底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房屋租赁...


·办离婚证买二套房可以吗?
      有许多人在离婚之后不知道自己买的房子到底是第一套房还是第二套房,那么办离婚证买二套房可以吗?二房的标准是什么呢?现在很多人人都会办理假的离婚证买第二套房原因是可以少交很多钱。我们为您找到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办离婚证买二套房可以吗? 1、共有房屋由于离婚原因办...


·商品房买卖是要式合同吗
      商品房买卖是要式合同吗一、要式合同的概念。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二、商品房买卖是要式合同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


·租房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
      租房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租房合同尚未到期,但是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那么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吗?详细内容请在...


·在购房的时候,购买的面积除了实际房屋的面积外,一般都是算上了
      在购房的时候,购买的面积除了实际房屋的面积外,一般都是算上了公摊面积的。即使在同一个小区内,可能也会出现公摊面积不同的情况。于是有的购房者就纳闷了,究竟这个房屋的公摊面积是怎么计算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先看一下关于《关于商品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


·什么样的二手房可以购买 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
      什么样的二手房可以购买 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1、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出售,包括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公有住房;2、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3、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4、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