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一方出轨是重婚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于一方出轨是重婚吗?

一、对于一方出轨是重婚吗?

出轨不代表着就是重婚;

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要件是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如:重婚者又和第三者登记结婚,或者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重婚者又和第三者建立事实婚姻,或者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建立事实婚姻。这里的事实婚姻是公开以夫妻关系长期生活在一起。

2、主体:本罪主体分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二是相婚者。

3、主观方面:犯罪主观要件是故意。

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

1、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婚的认定不能单告简单的行为来进行执行,而是要告有实事的证据,当事人出轨只能代表着有道德的问题,而不能以罪名来进行处罚,所以,当事人在保障自己利益的时候就必须要存在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个人利益。



·家庭贫困证明怎么写?
      当我们步入大学以后,学费住宿费等大幅提高,难免会因经济原因需要申请助学贷款和助学金,那么家庭贫困证明怎么写呢?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范文,如果仅需要申请助学金那么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即可,如果需要申请助学贷款那么还需要下文的一份承诺书,相信下文能为您提供一点帮助。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


·一、宁乡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一、宁乡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2、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一、离婚当事人是事实婚姻能够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当事人是事实婚姻能够分割财产吗可以,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


·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二、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


·满足什么样的条件自动离婚?
      满足什么样的条件自动离婚?满足分居达到两年的的条件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是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的。如果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且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那么可以诉讼离婚。...


·一、离婚期间可以要精神赔偿吗?
      一、离婚期间可以要精神赔偿吗? 离婚期间可以要精神赔偿的,但是申请的一方必须是婚姻中的受害方并有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证明。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条件(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不...


·军人怎么起诉离婚,军人离婚如何起诉
      军人如果想要起诉离婚的话,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那么您知道军人怎么起诉离婚,换言之军人起诉离婚的该如何办理?我们搜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军人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


·一、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后发现隐瞒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2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


·离婚后给小孩一年抚养费多少合适
      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确定没有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以年为单位来实际支付抚养费,但此时确定抚养费数额就是比较困难的问题。由于很多人都咨询过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统一为您解答离婚后给小孩一年抚养费多少合适的问题吧。 一、离婚后给小孩一年抚养费多少合适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1...


·离婚女方要付抚养费吗 要给多少抚养费
      离婚女方要付抚养费吗 要给多少抚养费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一)、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