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及情况?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离婚时,抚养子女方可向不抚养子女方收取一定数额的子女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但判决的抚养费可能无法支持现实生活中子女的实际花费,因此需要提高抚养费数额,以下是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标准和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1.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标准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一、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


(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见,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子女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增加抚养费,给付的父或母也可以根据实际负担能力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父母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的情况一般有:


(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养能力;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没有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能力,则应当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负担的,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照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


以上就是子女抚养费数额确定标准、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情况以及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可对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能够申请提高子女抚养费数额。若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子女抚养费的增加金额,建议进行相关的法律咨询。



·离婚后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看: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对于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起诉离婚请律师费用是多少
      因为起诉离婚涉及到打离婚官司的问题,而很多人在这方面可以说是完全不懂,为了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这时可能就会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那实践中一般起诉离婚请律师费用是多少钱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请律师费用是多少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


·更改抚养权一般开庭几次
      更改抚养权一般开庭几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1、法律对开多少次庭,没有相关的规定,但对案件审结的期限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军婚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军婚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


·一般夫妻离婚孩子多大能判给男方
      一般夫妻离婚孩子多大能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


·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出庭吗?
      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出庭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


·小孩父母离婚无力抚养怎么办?
      小孩父母离婚无力抚养怎么办?离婚后孩子的归属问题总是会难道双方,如果无法通过向协商来解决判决或者是抚养费问题的话,就只能通过司法的方式来解决这些纠纷问题,但是司法解决问题后可能还会因为生活状态的变化,经济水平的改变导致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出现,那如果小孩父母离婚无力抚养怎么办呢? ...


·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男方有过错,女方不仅可以提出离婚,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那么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我们来为你解答。 一、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 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首先,我们要确认的第一点,就是你们是否以合法的形式进行了婚姻登记,必须是法律上的已经真正结婚了。第二点,我们也要确认对方是不是欺骗了自己一定数额较高的钱财,或者动产不动产之类的贵重物品,并且像这种事实,在你们结婚之前,对方就已经有明确的主观意识表示,或者暗示。...


·现在年轻人越来越多的选择了闪婚
      现在年轻人越来越多的选择了闪婚,而带来的后果就是年轻人的离婚率在逐年的攀升。我们在这里奉劝年轻人,结婚是大事千万不要草率行事。而如果真的感情走到了尽头双方还是尽量协议离婚,但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只能诉讼离婚时,我们就为您整理年轻人离婚诉讼有哪些条件的相关法规。 新婚姻法诉讼离婚条...


·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
      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 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部分离异家庭的选择。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安排,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孩子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