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一、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留置权的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4、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三、留置权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四、留置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具有物权性
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在中国,尽管民法通则将留置权规定在“债权”一节中,但通说认为留置权具有物权性,是一种担保物权。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2、不可分性
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不可分性是物权,特别是担保物权的共性。留置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当然具有不可分性。所谓留置权的不可分性,是指留置权的效力就债权的全部及于留置物的全部。
3、从属性
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它们之间形成主从关系:债权为主权利,留置权为从权利。这种从权利为从物权,而非债权。有人认为留置权为从债权,这是对留置权从属性的误解,无疑否定了留置权物权效力的本质属性。
通过上文我们的讲解,想必您对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这个问题已经心中有数了。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才可依法行使留置权,对债务人的动产进行处理。当然,债权人行使留置权要遵守一定规则,不能破坏债务人的动产等


·没有收回借条的还款是否有效?
      没有收回借条的还款是否有效?没有收回借条的还款是有效的因为此时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全面展示了,最好是有证据证明存在转账还款的事实,如果能要回欠条,那最好了。如果要不回,通过银行转账,可以调取转账记录以证明。如果现金支付,那只能从该现金的来源以及相应的账务尽全力证明自己已经还钱了。欠条...


·有效的借款协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有效的借款协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协议应该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协议也有效。实践中,为了避免风险,对于大额借款,当事人一般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但并不是签订了借款协议就高枕无忧了,因为只有有效的借款协议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有效的借款协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借条的诉讼时效过了应该怎么补救?
       一、借条的诉讼时效过了应该怎么补救? 借条的诉讼时效过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补救: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


·发生欠款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这句话放
      发生欠款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这句话放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也同样贴切。债权人要借钱给债务人很容易,但是要想收回欠款则不简单。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时,因债务人拒绝还款而发生欠款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如果双方因此而打了官司,为了能胜诉,欠款纠纷债权人需提供哪些证据呢?对...


·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我们生活中会遇见很多因为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而导致的纠纷,为了避免这些纠纷的发生,双方当事人会签订一份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用来明确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相关利息的算法。那么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做相关的介绍。 债权...


·竞业限制协议的条款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与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进行竞业限制约定时,最好将协商好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书。那么竞业限制协议应该载明哪些条款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竞业限制协议的条款有哪些 竞业禁止是指法律规定有特定身份的人在工作期间或义务...


·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一、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询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依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据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在我国欠钱多少构成诈骗罪?
      在我国欠钱多少构成诈骗罪借贷关系中欠钱多少都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数额较大,达到法定数额的,构成诈骗罪,应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婚后一方借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后一方借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


·抵押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抵押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一、抵押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4、担保的范围。 ...


·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什么?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对于存款当中属于个人的部分的话,配偶是有权利进行继承的,半路夫妻只要结婚了,那么婚后所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会参与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