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管理人员行贿受贿的处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 企业管理人员行贿受贿的处罚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1月5日联合公布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补充、修改了刑法罪名。规定包括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等内容。调整后的新罪名于2007年11月6日起施行。《补充规定》称,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替代了“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二、犯罪条件索取或收受了的贿赂必须数额较大,否则亦不能构成本罪。所谓数额较大,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同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是指索取或收受5000元至20000元以上者。 此外、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应以受贿行为论处。对之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构成要素,如果缺少其一,即不能认定为本罪的受贿行为:(1)必须是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单位如果违反规定收受了回扣、手续费,则不能以本罪行为论处。(2)必须是在经济往来活动中,倘若不是在经济往来活动中,如果工作之余,没有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为他人推销产品、联系业务、购买物质,以酬谢费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则就不能构成本罪;(3)必须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如属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从事诸如提供信息、介绍业务、咨询服务等专门机构的人员,按视收取手续费的,就不能以犯罪论处。(4)收取了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这里的各种名义,是指依规不能收取的任何形式的费用。当然,收受费用是因经济活动而产生,亦可延伸到经济往来活动结束之后。已收受的费用归个人听得,如果交给单位,则不构成本罪。以上就是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事实认定情况,司法机关在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时,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特别是不同犯罪事实金额的判罚是不一样的。



·犯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怎么判刑?
      犯本罪,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犯本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


·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如何起诉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保证金应该如何缴纳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设立的流程: 一、选择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


·最新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四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最新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四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最新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四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 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在我国怎么转让公司法人
      在我国怎么转让公司法人在我国转让公司法人需要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同时需要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二、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


·企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有哪些
      企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在法院还没有建立被执行人黑名单之前总是有人利用法律的漏洞来以此牟利。但是现在法院已经开始建立被执行人黑名单了,对于那些耍小聪明并且不执行的人来说,他们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让他们不能再这样下去。那么,今天我就来和您说一说,企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有哪些限...


·公司分立的种类有哪些,公司分立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分立的种类有哪些,公司分立程序是怎样的在这个市场经济时代,公司分分合合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那么你知道公司分立的种类有哪些?公司分立的程序是什么?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阐述公司分立的种类,公司分立的程序。 一、公司分立的种类有哪些?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签订协议,不...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办,怎么补办?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办,怎么补办? 法人章是作为法人的标志,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信物。但是在生活中通常把法人代表的章称为法人章,这是一种误解,其实法人是一个组织,法人章就是我们常见的单位公章。他的在公司开具发票,报销等各个方面都是重要的流程,所以公司法人章丢了怎办?不要慌我们告诉你。 ...


·企业兼并和收购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


·公司法中公司注销所要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法中公司注销所要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法中公司注销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