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经营不善而出现倒闭的情况,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经营不善而出现倒闭的情况,此时公司就会面临解散,而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就需要解除。那通吃公司解散解除劳动合同在什么时候进行呢?而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又该注意什么?本文马上为您具体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公司解散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时候进行
是不是说,公司解散一旦启动,劳动合同就当然终止呢?并不尽然,因为公司解散需要经过清算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在清算程序中,公司清理的债权债务中应该包括职工的 “劳动债权”,如职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法定应付款项,而且上述 “劳动债权”是优于国家税收和其他债权清偿的。只有当公司经过必要的清算程序后,公司才能依法注销。而一旦公司注销,那么公司就产生法律上的人格消灭,劳动合同的一方主体消灭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保护。因此劳动合同终止必定是在公司清算过程中,选定合适的时间进行。那么,这个时间应当怎么把握呢?应该由谁来确定呢?《劳动合同法》第4条给出了答案。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终止理应被认为是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因此在公司启动解散程序时,公司应该在公告债权人的同时,通知全体职工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及相应安排。然而,这种涉及大批职工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是不是采取 “一刀切”的方法,要求所有职工的劳动合同同时终止呢?这主要取决于公司收尾工作的进度。在公司清算期间,要有财会人员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缴所欠税款;要有相关业务人员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要有法务人员清理公司债权债务,代表公司出庭应诉等。因此,对于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应该根据他们履行职责需要的不同时长确定不同的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否则,若操作不慎,不但会违反法律规定,更会因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使公司面临群体性纠纷,更不利于收尾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均有专门条款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情形,这是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然,企业也可与员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应注意不能与上述法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二)解除合同应有正式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上面应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及参照依据等,内容应客观真实,理由应充分,应有企业的盖章和通知日期。重要的是,通知应以送达当事人时为准,如未送达并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因为解除合同是重大的法律行为,会产生重大的法律后果,如草率为之或马虎从事,日后可能造成不利于企业的后果。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解散的,此时公司的法人资格就会消灭,而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就会因为解散而解除。但通常公司解散解除劳动合同是在公司清算的过程中进行的,具体的解除时间法律中没有做出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确定。



·物业公司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物业公司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物业公司存在的价值、目的是为了给各位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自此,物业公司的职员才能获取经济效益,为了让这些业主能住得舒适,物业公司不仅需要提供住房,还需要修剪一些配套设施,那么,就现实情况而言,常见的物业公司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一、物业公司配套设施包...


·企业用人单位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
      企业用人单位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 企业发展困难的话都会选择采用裁员的方式来减轻自身的压力,降低企业运营所需要的成本,不过裁员的进行中员工是可以获得一定补偿的,这些补偿金是需要公司进行赔付的,虽说如此,但当前还有许多人都不知道裁员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那具体来说裁员补偿金怎么算的...


·股东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股东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股东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一)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


·公司法人现金贷的含义是什么?
      公司法人现金贷的含义是什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一个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经营规模往往取决于其资金是否雄厚,如果没有资金,企业的生产经营是难以为继的,在具体实际中,有些刚起步的中小企业为了扩大生产销售、保持正常周转,往往通过贷款的形式来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那么,公司法人现金贷的含义是什么...


·上海公司年终奖什么时候发
      都说有种年终奖叫人家的年终奖,每年到这个时候很多上班族又在考虑年终奖的事情了,在上海和北京这样的大都市,年终奖更是很多公司都会发放的。那么有人会问上海的年终奖什么时候发呢?下面将会为您解答上海公司年终奖什么时候发。 一、上海公司年终奖什么时候发 据有关调查显示,近七成的企业...


·公司的隐名股东有效力吗
      公司的隐名股东有效力吗?1、隐名股东和公司签订的协议在公司内部是有效力的,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一般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股东利益,而将名义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在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具有约束力,对不具有对抗...


·公司股东的出资有什么限制
      第一种,股权的出资比例有限制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全部股东不可能全部以股权出资设立一家公司,必须有股东以货币出资,而且全体股东的货...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怎么办?
       一、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怎么办?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时需要详细不同意者的姓名以及理由等信息,公司法分配股利要求是必须先依法缴纳所得税,利润总额减去缴纳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可供分配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应当先支付被没收的财务损失、支付各项税收...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图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图是怎样的 完整的公司并购流程 (一)并购的准备阶段 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一般而言,并购班子包括两方面人员:并购公司内部人员和聘请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要包括律师、会计师和来自于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如果并购涉及到较...


·公司法表决权有何规定
      公司法表决权有何规定? 一个公司在决议重大的事情的时候,往往会召开股东大会,而公司里的股东通常都有表决权,共同对公司的事务进行表决处理。公司法里就有明确的对表决权做出规定,那么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公司法表决权有何规定,以及排除制度。 一、公司法表决权有何规定 (一)表决权行...


·办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办公司需要手续和证件: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授权书及申请)。2.确定公司住所(房屋产权或租房协议)。3.形成公司章程。4.刻私章(股东)。5.办理验资(会计师事务所)。申领营业执照《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