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股东在整个公司中是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的,一个大股东的撤资甚至可能使一个公司破产,同样,优秀的股东则是一个公司运作良好的基础。那么,股东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又要履行什么义务,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一下吧。

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股东。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股东。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在有的时候,也可以是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这就是说,在我国允许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里的所谓人不能是自然人或一般的法人,而必须是经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由这些机构或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叫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为二人以上而言,似乎存在矛盾之处;但就特殊情况来说,也就不难理解了。要不然在我国《公司法》中也不会单列国有独资公司这个章节。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作为社团法人,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人格,可以单独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故也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一、股东的权利

股东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基于股东的资格在公司的法律地位。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两种:

1、自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2、共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

由二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享有下列内容的权利:

1、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4、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5、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8、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9、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10、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以上诸多的权利,而其权利的实现主要是通过股东会这个形式来达到目的的,故论及股东权利必然要谈到股东会,因股东会是股东们行使其决策权的机关,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均应由股东会来决定。

二、股东的义务

所谓股东义务,从狭义上讲,是对股东的出资义务而言,即股东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各股东出资额负有于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前一次全部缴足的义务,不得分期缴款。从广义上讲,是指股东应当履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上规定的股东各项义务。因此,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6、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8、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由上文关于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介绍中,股东在公司总还是享有十分多的权利,对整个公司的某些运作都可以参与其中并进行监督。当然,还有最重要的,股东会得到相应的分红。与之相对应,股东也必须履行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关于公司债务等的责任,也不得随意擅自出资。



·公司解散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公司时,需要在工商局申请成立,成立条件之一就是要有一定额度固定财产。公司成立后,如果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它原因选择解散的,仍然需要向相关部门登记,并公告解散。但公司一旦成立了,就不是说随便想解散就能解散的,一定要达到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决定公司解散的条件有三种:一、因为公司自身原...


·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是什么?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和扩散,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了解我国的公司法、经济法了。不过,在了解这些法律之前,需要对一些法律专业术语有一定的了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等。那么,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是什么?这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两者的定义: ...


·成立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成立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其设立条件本该和其他独立法人一样,但是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和联系,使得子公司的设立条件必然和一般的法人组织有所不一样。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母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 其次,应当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


·公司股票赠与合同书样板
      公司股票赠与合同书样板 赠与合同书样板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股票期权计划》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票期权赠与、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诺从_________年开始在___...


·公司法人退股的条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的时候,出资人履行义务,成为股东。一般来说,公司法人持有的股份比较多,是控股股东之一。公司股份可以在股东之间转让流通,有时候,法人会申请退股,达到条件的,董事会批准。那么,公司法人退股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做个具体了解。 一、公司法人退股的条件是什...


·股权变更股东会决议范本应该怎么写的
      股权变更股东会决议范本应该怎么写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关于同意×××、×××转让其股份的决议时间:地点:出席会议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 %的股份,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根据股东、 先生提出转让其所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书面申请, ...


·遂宁市铁塔分公司法人资格有吗?
      遂宁市铁塔分公司法人资格有吗?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我国《公...


·企业拘留多长时间开除
      企业拘留多长时间开除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情形:如果是行政拘留,只是行政处罚。应加强对该职工的批评教育,可以不对该职工进行纪律处分;如果是刑事拘留,该职工有可能涉嫌犯罪,待法院判决后再作处理。如果是无罪判决,不做任何处理。如果是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管制、拘役),可以给该职工降级...


·公司融资法律风险有哪些
      公司融资法律风险有哪些?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少不了对外融资,尤其是中小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更加急迫。公司在融资过程中会面临多种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其中法律风险对公司的影响最大。那么公司融资法律风险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一、公司融资法律风险有...


·成为股东的实质性要件是什么?
      成为股东的实质性要件是什么 一、成为股东的实质性要件是什么? 1、合法取得股权; 2、名字记载于公司章程; 3、名字登记于股东名册; 4、名字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 5、公司成立后签发出资证明书; 6、由本人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二、公司股东具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1...


·监理企业分公司怎么签合同?
      监理企业分公司怎么签合同?必须经总公司授权后才可以签订,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