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1、立案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一种特殊的案件,行政机关多是成批申请,少则几起,多则几十起,如果由立案庭逐一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并按照规定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由于业务局限性及客观原因,操作起来难免有效不很现实,建议由立案庭统一案号立案后,转到行政庭,由行政庭审查是否准予执行。

2、审查

案件由立案庭转到行政庭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首先审查行政机关的申请是否具备条件,这些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中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1)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由人民法院执行;

(2)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

(3)申请人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4)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

(5)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7)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应由具体执行人员做好工作,进入执行程序,如果不具备条件则作出不准予执行的裁定。

3、执行准备及制定强制执行方案

经过审查符合上述所具备的条件后,执行员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了解案情,通过查阅执行的法律文书,案卷及其他有关材料,明确协议执行的事项,调查了解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原因,家庭经济状况,实际履行能力,以确定执行的对象和执行的范围。

(2)通知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应当以执行通知书的形式限期履行)。对于确有履行义务能力仍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法制教育,说明不履行法定义务以及抗拒或者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可以邀请被执行人所在的单位,当地基层组织或者被执行人的亲属共同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可以请主管部门督促。经过做工作,依然拒绝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将进一步作出书面的执行裁定书。

(3)制定强制执行方案,具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仍然拒绝履行义务的,合议庭应当制定强制执行方案,准备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方案应当包括:强制执行对象、强制执行范围、强制执行时间、强制措施及实施步骤、可以出现的问题和对策、参加执行人员和配合部门及人员等内容。方案制定后,必要时必须经法院院长批准,并根据案情办理必要的法律手续,例如公告、协助执行通知、扣押令、搜查令。

4、强制执行

在做好上述准备工作以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行政执行有其特殊性,必须周密组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首先应由院长签发限期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的公告,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制作执行笔录,保管迁出财物,向权利人交出房屋或者土地等,必须进行的程序不能疏忽大意。

5、执行案卷的整理保存

由于非诉执行案件卷宗比较多,且经常出现执行不彻底现象,致使此类卷宗缺失材料及丢失材料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种现象,在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的同时,更应该特别注意卷宗的整理及归档保存工作,使其逐步走向规范化道路。

行政案件的行政执行是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为了减少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和避免矛盾纠纷,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当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调查,在确保合法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避免发生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2023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由谁执行
      监视居住还能工作吗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监视居住期间肯定是不能上班的。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


·申请执行是否算诉讼时效中断?
      申请执行是否算诉讼时效中断申请执行期间适用时效制度后,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能否中断时效,就成为实践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目前法律关于时效中断的规定,主要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九十五条,该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


·法院对探望权强制执行终结怎么办?
      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探望权力,探望权也称探视权。是双方父母的合法权利。如果其中一方拒不协助探望权的行使,另一方可以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强制执行探望权。探望权也包括强制执行。那么,探望权如何强制执行?法院对探望权强制执行终结怎么办? 一、法院强制执行探望权可以采取...


·国土局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么?
      国土局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么? 一、国土局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么? 不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权,需要向法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


·强制执行所涉诉讼时效中断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强制执行所涉诉讼时效中断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强制执行所涉诉讼时效中断没有明确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间适用时效制度后,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能否中断时效,就成为实践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目前法律关于时效中断的规定,主要是《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该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


·打赢官司不执行怎么办?
      一、打赢官司不执行怎么办? 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


·侵犯名誉权的强执执行可以吗?
      侵犯名誉权的强执执行可以吗?如果侵害人不执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要求侵害人公开赔礼道歉,延迟一日支付一定数额的罚金,或者是直接在报纸上刊登相关文章,费用由侵害人承担。二、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


·有权强制执行的行政机构有哪些
      有权强制执行的行政机构有哪些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


·哪些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
      哪些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 一、哪些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 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点是什么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


·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具体有哪些
      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具体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包括:1、仲裁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