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治安管理处罚法合并执行为多少时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治安管理处罚法合并执行为多少时间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合并执行为多少时间?

治安管理处罚法合并执行的时间为二十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关于治安管理处罚合并执行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二、合并执行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同一个行政相对人,合并处罚必须是针对同一个行政相对人,若不是同一个行政相对人,就不存在着合并处罚的问题。

2、必须存在两种以上(两种)违法行为。存在两种以上违法行为,这是合并处罚的前提条件,若不存在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则谈不上合并处罚。

3、必须在一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比如行政相对人既有违反《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的行为,又有违反《刑法》的行为,那么,质监部门不能对违反行政相对人《刑法》的行为合并处罚。

4、必须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实施,比如A企业同时存在无证生产、假冒厂名以及无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那么质监部门只能仅对无证生产和假冒厂名合并处罚,而不能对无照经营行为也合并处罚,应交由工商部门处理。

三、违反哪些情形可以减轻或者是不用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四、违反哪些情形可以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和报复的;

(四)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治安管理处罚就是属于违反了我国的治安条款所要实施的行为,对于此处罚有一种违法条款的就会按十五日以下来进行拘留,而对于在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一般就会按合并执行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一般拘留的时间就会按二十日以下的拘留时间来进行处理。



·行政法规能不能有强制执行?
      行政法规能不能有强制执行? 一、行政法规能不能有强制执行? 行政法规不能有强制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对于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的强制执行的这样一种规定的话,已经做出了明确的法律方面的设定的规定。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查封...


·具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部门有哪些
      具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部门有哪些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


·肇事逃逸抓人是由哪个司法机关执行的?
      肇事逃逸抓人是由哪个司法机关执行的?肇事逃逸抓人,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


·行政处罚当场执行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当场执行条件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当场执行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当场执行的规定具体如下: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有哪些具体类型 一、行政强制执行有哪些具体类型 (一)间接执行 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 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


·对当事人执行监外执行是什么措施?
      对当事人执行监外执行是什么措施?监外执行一般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投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司法局负责执行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的措施。二、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监外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判...


·一、执行中的保全财产如何分配?
      一、执行中的保全财产如何分配? 1、首先看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分配,普通债权的按照执行法院对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先后顺序分配。 2、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优先受偿权(即各债权均...


·受害方可以申请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吗?
      受害方可以申请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吗?受害方是可以向行政面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


·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行政强制执行的方法主要是家属滞纳金或罚款,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


·轮候查封法院对涉案财产的查封发生效力后,能否不经评估拍卖程序,直接裁定将该财产以流拍价抵偿给轮候查封债权人?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法律与司法解释并未要求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的法院与裁定以物...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为持续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坚持改革创新,正式推出“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服务,实现在线核验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进一步减少申请人跑动次数和精简办事材料,提高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便利度。 一、减材料 在以往操作中,律师查询需要出具律师执业证、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