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执行异议确认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执行异议确认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执行异议确认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在法院执行涉案房产时提出执行行为异议,防止法院在拍卖等执行环节将承租人的利益排除在外。对于上述异议未得到支持不服的,承租人应当根据民诉法第225条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而非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执行异议之诉的宗旨是通过实体权利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而租赁权即使形成在先,其也无法达到限制执行标的权属转移的目的。因此,承租人为了维护自身承租权及租赁利益不受侵害,可以在法院执行涉案房产时提出执行行为异议,防止法院在拍卖等执行环节将承租人的利益排除在外。对于上述异议未得到支持不服的,承租人应当根据民诉法第225条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而非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二、其他法条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2、《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起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6、民通意见第119条、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在当代社会有一些债权人因为资不抵债,所以被债务人告上法院,这个时候就需要对自己的房屋来进行拍卖,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当中,有些情况下是存在着租赁关系的,这时候租赁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这是属于自己买卖不破租赁权利的使用。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条件包括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条件包括什么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影不影响执行?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影不影响执行? 一、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影不影响执行? 显然是影响执行的,撤销仲裁裁决后不需要执行相关决议。撤销仲裁裁决是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包括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包括什么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包括什么 (一)间接执行 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 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


·行政裁定书强制执行期限为多久?
      行政裁定书强制执行期限为多久?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为180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


·不能使用监外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不能使用监外执行的情况有哪些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


·遗嘱执行人应该几个人?
      遗嘱执行人应该几个人?我们国家并没有对遗嘱执行人的人数作具体的要求,只要符合一些基本的条件的成年人都可以成为某个遗嘱中被指定的执行人。遗嘱的执行行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并且遗嘱的执行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此,遗嘱执行人也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我国现行法律虽未规定遗嘱执...


·行政处罚不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罚不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3、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什么条件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什么条件 一、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什么条件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


·在我国醉驾法院判完多久执行?
      在我国醉驾法院判完多久执行? 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自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日...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否影响执行?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否影响执行?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否影响执行 会影响执行,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受理会中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的疚病范围是怎样的
      暂予监外执行的疚病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 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