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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加盟连锁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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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锁总部最喜欢抓住创业者图省事,赚大钱的心理,广告上面大肆宣传,:某某国际连锁机构、来自日本、韩国、法国、美国、香港、台湾等等国家或者地区的著名国际品牌,或者是境外某公司国内分公司等等,此类的加盟连锁公司您一定要小心了越是打着国际品牌或者国外背景的公司越有可能是骗子。现在想到台湾、香港、韩国、日本、法国等地去注册一个公司很简单,不要轻信这些所谓的国际连锁机构。



很多城市的高档写字楼里租用办公楼,装修豪华,人来人往,各类资料齐全,员工忙碌,非常容易给创业者造成非常有实力的感觉。

加盟公司,该公司的人都会领您到样板店去,这些样板店装修高档、产品丰富、生意火爆,孰不知都是这些骗子提前安排好的或者是有部分加盟商为了利益跟总部勾结起来骗打算投资的人,当然这些加盟商也会或多或少的得到一些好处。

绝大部分带有诈骗性质的加盟连锁企业都说有自己的工厂,工厂的规模是多么多么大、设备多么先进。但如果投资者提出要到工厂去参观,就会提出很多借口,不让投资者去参观工厂,其实他哪来的工厂呀!那只不过是骗子们打出来的幌子 。

当硬件把投资者忽悠的差不多了自然投资者就开始关心起商品了骗子们会说自己的产品多么的好,国内绝对独有,说什么绝对都是从国外引进的款式或者直接进口。请投资者注意了几乎所有的加盟连锁企业的产品都是广州、浙江、江苏等地做的贴牌加工!绝对不要轻信他谎言。

当你前期咨询的时候,招商部门的人会说:提供全套的支持,包括员工培训、宣传策划、销售策划、销售培训、产品知识培训等等一系列的培训。其实这一切的培训都只是一纸空文,骗子们从网上或者其他加盟连锁公司弄来的所谓的培训资料,简单的修改一下,只用1-2天的时间培训加盟商,其实就是把这些所谓的培训资料读一遍罢了对后期的加盟店营业根本不会有任何作用。等到真正开业了出了天大的问题他也不会管反正你加盟金和首期货款已经交了



加盟连锁企业的合同就是一个没有任何缝隙的网,只要你签了就等于掉到陷阱里面。基本上所有的加盟商到最后都会倒闭,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那个时候你拿出合同会发现,里面没有一条能帮的上你而你想去告他也100%会输。

咨询的时候,总部会告诉你会在电视、杂志、网络、报纸等媒体上投入巨额的宣传费用。等到真正做了加盟成为加盟商,就再也找不到总部的广告了。前期在做招商的时候,骗子们确实会投入一些资金做宣传,那只不过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加盟等骗的差不多了要不是总部没了踪影,要不就是再也不做宣传了而你拿他毫无办法。


·公司股权设置及法律风险
      股权设置是出资人根据其出资比例确定的,但在最初设立公司时都会有各方洽谈出资份额的过程。但大多人考虑的是:公司由谁享有控制权?各方的收益比例如何均衡?当股东之间发生争执时,能否有效决策?
1、畸形股权设置一:平衡股权结构
所谓平衡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大股东之间的股权...


·章程的制订及其内容应当重视,而不应忽略
      章程是公司运营的自治法,在公司事项的审判和仲裁中,章程具有适用顺序优先的地位。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员工均应遵循。设立章程建议在工商机关所提供的文本基础上,结合自身具体情况修订为宜,因为示范文本只是一个框架式的,较为简单,其操作性不强,在公司运行遇到问题,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


·公司设立时的注意事项
      公司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微观基础,设立中应注意: 
1、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设立要件进行;
《公司法》规定了中国公司设立的严格的制度。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使公司成立,但须满足《公司法》第19条和第73条规定的条件,包括"人"、"物"、"行为"和"组织"等方面...


·监督机构的设置及法律风险
      监督机构在我国公司里是较为薄弱的,许多公司的监事会形同虚设。不少公司的监事会都是因为法律有这样的要求才设立的,并没有真正起到监督机构的作用。
新公司法增加了监事会的罢免建议权、向股东会的提案权、对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质询和建议权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调查权。这些权利的赋予,使监事会...


·经理的设置及法律风险
      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的,负责组织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公司常设业务执行机关。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不同,经理机构不是会议形式的机关,其行为不需要通过会议以多数原则形成意志和决议。
在现代,“强管理者、弱所有者”已成为一种基本格局。经理比股东更了解公司情况,而其利益与股东并不一...


·公司章程的法律风险
      公司章程,是指就公司组织及运行规范,对公司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活动方式、权利义务分配等内容进行记载的基本文件。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基本法律特征是: 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行为要件;公司章程对...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股份公司的常见区别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但是法律确认它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承认它有一定的独立的能力。我国2000年1月...


·融资租赁的法律风险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


·公司设立协议及法律风险
      公司设立协议是出资人为规范公司设立过程中各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而签署的协议。设立协议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出资方式和出次时间,出资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设立不成时费用的承担等。正因为设立协议主要解决出资人出资问题,因此也常被称为出资协议。
1、缺少...


·企业法律形态选择的常见法律风险
      (一)盲目选择公司形态的法律风险
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这对于多数的投资者无疑是具有诱惑力的,实践中在不了解公司的其他弊端情况下,盲目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大量存在。
1、资金不足的法律风险。2、特定项目周期与公司存续矛盾的法律风险。3、缺乏法定人数的法律风险。


·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合伙企业较之公司更为灵活,法律对于合伙企业的限制也较少,当事人甚至可以用劳务出资。对于企业管理、经营、合伙人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当事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因此,合伙协议没有什么范本可以遵循,需要根据各合伙人目的、要求,以及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而作出适当的条款安排。 然而,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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