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特殊工种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特殊工种退休需要什么手续1、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2、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3、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4、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5、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2、在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工作满9年。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工作满8年。3、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4、特殊工种的范围,严格按照本行业经劳动部门认可特殊工种名录执行,档案记载真实明确。5、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我国法定的退休退休年龄是,男性必须要年满60周岁,而女性则需要年满50周岁。当然,虽然前几年一直说会延迟退休年龄,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出台正式的文件。不过,针对一些特殊的工种,劳动者在符合条件的时候,允许提前退休。提前退休的年龄一般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在房屋租赁中,有些租客租房是为了自住,有些租客租房是为了办工
      在房屋租赁中,有些租客租房是为了自住,有些租客租房是为了办工厂,而有些租客租房则是为了开公司。租客会与房屋所有人签订一份租赁合同,这份合同用途一栏应注明该房屋的用途为商用或者办公,这就是所谓的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我们为您整理了该合同的范本,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注册公司房屋租...


·认定为工伤复发也要在工作时间吗?
      认定为工伤复发也要在工作时间吗?不是的,工伤复发后,劳动者需要进行治疗的,是没有时间规定的,经过鉴定需要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


·工伤认定多少天才能做出结果
      工伤认定多少天才能做出结果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提...


·《劳动合同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劳动者和社会关系起到了重大的
      《劳动合同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劳动者和社会关系起到了重大的保障作用。农民工作为一个社会较为特殊的群体,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农民工以从事体力劳动居多。他们大多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欠缺,常常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那么,到底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的权益该如何维护,...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2、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ZJQoO-SG-013、-2006为基础,综合考虑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所属施工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施工队伍操作工人技术素质和现...


·拖欠和克扣工资是什么意思,拖欠工资解决办法
      对于上班族来说工资是生活的根本来源,可是有的公司总是喜欢用各种理由来克扣或者是拖欠工资。但是如果这种现象如果没有人提出,将会一直存在下去,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拖欠和克扣工资是什么意思 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包括如何计发在制度工作时...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对...


·一、哺乳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一、哺乳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


·一、满16未满18岁的算童工吗?
      一、满16未满18岁的算童工吗?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之为童工。年满16周岁就可以参加工作,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以自己的工作作为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成年人。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


·2023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发生工伤后,人们一般先要进行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工伤的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作为工伤处理中较为重要的部分,一直都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此不很了解。那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2018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


·长沙工伤鉴定标准分成几个级别?
      长沙工伤鉴定标准分成几个级别?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