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国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问题上,不仅从立法司法方面做出了努力,还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就制定了相关的安全保护规定。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能够有效的从多个方面,保证我们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但是,仍然有很多的工程施工团队不清楚我国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措施规定具体内容。那么,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一、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1、按好质量策划,质量策划贯穿整个工程建设过程,是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使工程建设各过程处于受控的必要条件。2、建立健全技术质量责任制,施工单位要严格建立健全部门责任制,五大员及特种工责任制,建立检查验收制度,例会记录制度,层层把关、责任到人,要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促进工程质量的总体提高。3、把好施工技术关,坚持图纸会审制度,实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参加图纸会审,发现和避免设计中的误差和不合理,弄清设计意图,吃透设计要求。4、加大培训力度,优选施工人员,提高他们的素质,提高其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预控为主,为用户、为社会着想的四大观念,提高管理干部与技术人员精湛的技术技能,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必须有较强的质量策划,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能力。5、严把材料采购关、检验关,打好工程建设物质基础。6、加强现场检测与检验。7、实施严格的奖惩制度,处理质量事故“三不放过”。实行必要的质量奖罚制度,尤其是行使质量否决权,对不遵守施工方案所规定的程序和违反操作规程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以至给予行政经济处罚。8、严格认真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做好工程行业创优工作。建筑工程地基、主体分部及单位工程全面竣工后,应以当地质监部门为主,会同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及其它(如规划、勘察、消防、卫生等)单位,依据建筑工程检验评定标准和各项检测资料,对工程和技术资料认真、严肃,一丝不苟地检查、验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于工程进行质量评定级,工程经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交付使用的工程还必须签订保修合同,按保修条款规定进行工程保修。施工企业内部要树立质量奋斗目标,行业创优。提高企业信誉及管理者的事业心,创优是一项艰险的工作,要求建筑工程的各项工作和经济技术指标达到优良,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的验评标准。立法司法措施只是一种警告和不就措施,并不能很好的改变工程建设时的方式方法,也就不能很好的保护工程建设质量。那么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最直接的就是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就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这样一来,就能够很好的保证我国的工程建设不发生质量问题,为我们的生存发展营造一个稳定的环境。



·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工伤待遇申请多久到账? ?一、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1.工伤医疗待遇:一是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2.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常识性的法律术语是我们容易弄混淆的。在遇到相关情况时,这些混淆很可能会影响我们维权。就比如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有哪些。今天,我们就将尽全力来为您厘清这两个法律术语的区别,以解您的困惑。 工伤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的一种活动...


·劳动能力鉴定条件是什么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动者为了得到经济补偿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那到底劳动能力鉴定条件是什么呢,具体的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又该怎么走?本文马上为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


·劳动争议已过仲裁时效怎么办
      劳动争议已过仲裁时效怎么办当我们遇到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我们可以采取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的法律为了节约司法成本,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规定了法律时效期。有人疑问,劳动争议已过仲裁时效怎么办?下面跟着网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相...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措施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一项工程来说,质量是其中的关键部分。如果质量不合格的话能每一个工程就算没有完工,意味着工程的质量需要严格的把关,当然我们国家关于工程质量管理也进行了一定的规制。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措施的规定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措施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


·一、误工费继续发生劳动行为违法吗?
      一、误工费继续发生劳动行为违法吗? 误工费是以你实际损失或影收入计算,侵权人赔偿误工费的,上班不违法。但要上班即有了正常的劳动收入,在计算误工费时出现了偏差,侵权人有权主张返还多赔偿的损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


·什么是入职劳动合同?
      什么是入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相关法规: 1、根据《中华...


·员工在家抢救算不算工伤?
      员工在家抢救算不算工伤?不是工伤。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是认定为工伤的三大要素,放假期间在家摔伤,与这三大要素毫不相干,是不能算工伤的。在家中办公一旦发生意外,必须要尽快报告单位,并把警察出具的证据、事故鉴定书、以及出工伤以后看病或住院的病理和相关票据交给单位,让单位拿这些...


·2023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2023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很多人会因为工作环境原因,而导致自身患上疾病,严重的甚至还会
      很多人会因为工作环境原因,而导致自身患上疾病,严重的甚至还会得癌症。而此时,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会解雇患癌职工,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此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行。那到底解雇患癌职工要满足什么条件?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因患病在医疗期满后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