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联公司法律规制的最大特点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关联公司法律规制最大特点是什么?关联公司法律规制最大特点是由两个股东以上成员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出现问题需要全部股东倾注所有共同承担责任。关联公司是由两个股东以上成员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如果公司经营失败,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抵偿公司所欠债务时,公司的全体股东必须以自己的全部财产负责还清公司所欠债务。在国外也称之为“人合公司”、“合名公司”,因为这种公司通常以它的一个或两个股东的名字作为公司的牌号,并以股东个人的信用、声誉、地位作为对外信用的保证。二、其方式是什么这时各成员公司的经济地位已经发生了严重倾斜,处于一种事实上的不平等状态,是一种控制与被控制、支配与被支配的依附关系。关联公司的成员公司各自人格独立,关联公司通过某种联系纽带方能形成。这种联系主要有三种:一是资产联结方式,主要表现为股权参与、在公司之间形成控股、参股关系,控股公司通过股权参与控制从属公司的经营管理。这种联结方式所产生的后果的典型形式是形成控股公司--从属公司这种主次两层的公 司形态。这正是本文所要着重考察和研究的对象;二是合同维系方式,即公司之间通过缔结合同的手段予以联结。这在立法上仅见于德国,如德国《股份公司法》中规定的控制合同、利润转移合同等均属此类。我国通过行政手段组建企业集团的初期也主要采取了这种方式。三是其他方式,主要是以人事连锁、表决权协议等其他手段联结。这种联结不是一种独立的方式,其背后一般有着相应的股份支持,它实际上体现了公司之间的资本联系,对公司的控制主要体现为对公司人事的控制,资本联结最终也体现于此。笔者认为,从关联公司的成员组成、联结方式和联合目的等方面虽然能够找到关联公司的一些特征,但其本质特征,应当从成员公司之间的关系上予以把握。三、关联公司法律规制的本质特征成员公司法律上的平等性与事实上的不平等性。从表面上看,关联公司中,各成员公司仍然具有自己独立人格,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从现有法律规定的角度透视,各成员公司的性质并未发生任何实质性的改变。实际上,关联公司中各成员公司间这种法律上的独立性和平等性只是形式上的。存在控制关系与从属关系的关联组织体中,尽管从属公司在法律人格上仍然是独立的法人,但由于各成员公司不再是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是从集团利益,更准确地说是从控制公司的利益出发从事经营活动,从属公司仅仅是控制公司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工具,其意识能力因受到了限制而不再独立健全,财产也被控制公司像对待自己的财产一样任意处置而不再独立充实,其法律上的人格独立已退化成为一种纯粹的形式。这时各成员公司的经济地位已经发生了严重倾斜,处于一种事实上的不平等状态,是一种控制与被控制、支配与被支配的依附关系。正是由于关联公司内部成员之间这种法律上的平等性和事实上的不平等性,使得我们研究关联公司的债务责任问题有了基础和前提。 通过对控制因素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对关联公司内部成员公司之间的不平等性有一个更深入、更清晰的认识。关联公司是一种不同于其他类型的公司,如果经营良好便皆大欢喜,但是如果一旦发生经营问题,需要全体股东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来挽救公司,这使得您的目标一致,出现问题时力量也足够强大。但是这种性质的公司也并不是适合所有人适合所有行业,请您仅供参考。



·2023公司法法条例对公司注册有了哪些规定?
       2018公司法法条例对公司注册有了哪些规定? 新规定一:注册公司注册资金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1、二者的相同之处: 实缴制与认缴制,是企业登记时对注册资本的两种模式。 2、二者的不同之处: 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


·企业在拆迁过程中的损失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企业在拆迁过程中的损失赔偿范围是怎样的1、企业经营用房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对象只能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企业是承租人的话,那么只能是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自建的地上物有权获得补偿。 2、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的补偿对...


·新公司法抽逃注册资本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其承担债务的基础,若设立者在出资后随意抽取资金,则会导致债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故而在制定新公司法时,制定了抽逃资金的处罚规定,具体来说,新公司法抽逃注册资本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相关规定,该如何界定抽逃资金的行为呢? 一、如何界定抽逃资金行为 抽逃资金的说法由...


·公司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公司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一、公司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登记须在国家规定的公司注册登记机关进行。依《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法11条规定了法律规范的什么?
      公司法11条规定了法律规范的什么?公司法是我国重要的法律之一,它对于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合理职权分配,建立公司有效纪律和秩序具有深刻影响。对于公司法的学习不仅对于法律学习者也对于公司的相关人员也越来越重要。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解读有关公司法11条规定了法律规范的什么。 一、公司法1...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最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


·有注册资本要求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有注册资本要求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一、有注册资本要求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一、证券类公司 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法第127条...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处罚?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处罚?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处罚? 《刑法》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五十八条 【虚报注册资本罪】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限额的最低标准是什么?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限额的最低标准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于进行了相关条例的修整,形成了新公司法,其中主要修改了三个方面。那么,关于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限额的最低标准是什么?具体修改了哪些内容?我们搜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明细来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第一...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事项有哪些?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


·公司合并后会产生什么效果
      公司合并后会产生什么效果 一、公司合并后会产生什么效果 (一)公司的消灭、变更或新生 公司的合并必然导致一个或者以上的公司归于消灭。合并也是公司解散事由的一种,但这种解散与通常意义上的解散有所区别,因合并而消灭的公司无需经过清算程序,而直接发生法人人格消灭的效果。 因合并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