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资本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注册资本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3、注册资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客户有时候会以注册资金作为一种合作上的考虑的;4、很多竞标项目是要考验公司注册资金的。因为注册资金涉及你公司的资质评定等级,不同等级资质的公司可以获得招投标的工程等级也不同,正如三级建筑资质的企业不能获得500万的工程招投标资格一样;注册资金不到一定规模连参与竞标的资格都没有;5、很多行业注册时就有注册资金门槛的要求,注册资金不够不能申请注册该行业名的公司。比如劳务派遣公司最低注册资本200万元,没有200万元就不能注册;6、注册资金50万以上,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7、注册资金50万以上,银行可办理员工工资卡业务;8、如果银行贷款给公司,往往也要参考注册资金这个条件。二、最低注册资本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3.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81 条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有关注册资本的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公司生产情况而定,如果认定的注册资本数额较大,导致后期无法完成实缴的,则还可以需要追究公司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缴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增加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增加吗随着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了认缴制,您对公司注册资本又重新关注了起来。那么在发起人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了之后,是否还可以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呢?为您解答。公司注册资本在经过公司发起人认缴之后,仍是可以增加的,具体流程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最多几个?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最多几个?每个公司都需要根据我国的公司法确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进行管理,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交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定,如果法定代表人确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就没有相应的权利。但是公司法人代表最多几个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知识。 一、...


·股东退股公司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股东退股公司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一、股东退股公司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企业股东要退股分配: 退股应该首先算出公司所有者拥有多少公司资产,按其占有的股份百分比进行分配。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合理分配资产,按照比例清算。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几种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几种 近些年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公司解散后未进行清算,债权人起诉股东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司解散是保护股东权益的手段,引起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解散后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是手段,公司解散后未进行清算怎么办?看完下文您就明白了。 一、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几种 公司解散...


·有限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有哪些?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何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有哪些?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何区别?企业是社会经济中最为重要的形式存在,也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当然,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对社会中的企业进行管理,不同形式的公司有不同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管控。那么有限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有哪些?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何区别?下面,就让来详细的...


·什么是企业跨国并购文化整合?
      什么是企业跨国并购文化整合? 一、什么是企业文化整合? 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整体团队所认同并遵守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行为规范的总称。跨国并购的企业文化整合实质上是并购双方(或多方)重新组合时,将企业间不同文化倾向或文化因素...


·全子子公司合并程序是怎样的?
      全子子公司合并程序是怎样的? 全子子公司合并程序是怎样的? 从法律角度上讲,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其财产实际为总公司所有),因此不是公司合并的问题(合并至少得两个公司)。关于“分公司的合并”,可以先将分公司注销,由总公司做出分公司撤销的决议,总公司...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提升企业综合素质,全面、客观、科学、公正地反映企业合同与信用状况,严格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苏省合...


·上海国有企业改制的步骤是怎样的
      上海国有企业改制的步骤是怎样的? 上海市是我国市场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国有企业数量众多,多年来,为了提高国企的效益和竞争力,上海市一直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制。通过改制,可以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创新转型。那么上海国有企业改制的步骤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分析。 ...


·如何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如何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一、如何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企业依法进行重整的,可以裁减人员。(2)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