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后果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后果吗?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抢注商标是指对他人在先使用已经有一定影响而未注册的商标我们不能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商标法》,其中第32条同样就此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商标被恶意抢注如何认定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入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二) 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入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哪些是不正当手段呢?综合上面所说的,商人与商人之间一定要用正当的合法的方式来做事,不能去抢别人的东西。特别是对于商标这个是属于侵权的行为,严重者可能还会被起诉,所以要记住抢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会付出代价的,而且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处罚,可以自己还无法在这圈类立足,对于抢别人的东西始终是要还的。



·专利一词,大家都不陌生,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权
      专利一词,您都不陌生,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权益。对于不经专利人同意私自善用的,这是违反法律的,那么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平时我们应该怎样注意,我们为你解答。 一、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1、...


·专利权管辖规定是怎么样的?
      专利权管辖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专利权管辖规定是怎么样的? 专利权管辖规定是第1审类型的案件是应当由各个省或者是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这是级别管辖范围之内,如果说是在地域管辖,这个方面的话,应当是由侵权行为发生的地点来进行一个具体的管理。专利纠纷第一...


·商标转让合同违约注意事项有哪些
      当商标注册的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想将其对商标的专用权转给他人作为商标的专用者时,需要按照必须的形式签订商标转让合同,这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当然合同签订之后也不能疏忽大意,让我们看看商标转让合同违约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如何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条款 1、 合同主体。合同的转让方...


·商标侵权商品价格如何处理
       一、商标侵权商品价格如何处理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有《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志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由此,一些办案人员认为,侵权商品在被没收后一律要销毁。...


·取得著作权的有几种方式
      取得著作权的有几种方式主要可分为注册取得和自动取得两种。(1)注册取得制度。注册取得,也叫登记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著作权注册取得的原则,又称为“有手续主义”。(2)自动取得制度。著作权自动取得,是指当作品创作完成时,作者因进...


·专利使用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专利使用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专利使用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专利权侵权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可以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 第一按照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 第二若损失无法确定,则按照侵权人因...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必须停止侵权行为,防止侵害扩大,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被侵权人有权直接阻止侵权活动,也可以要求主...


·在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意义
      其实现在国内民众对于版权的尊重度还是有待提高的,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登记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高度关注,相信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都会从自身开始做起尊重别人的各种著作权和版权。软件研发公司对于软件的著作权登记就非常的注重,可能普通民众并不了解在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意义? 一、在我国软...


·不授予专利的对象?
      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 一、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


·商标异议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怎么申请?
      商标异议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怎么申请?注册后的商标都会由商标局予以公布,当人们发现商标局公布的商标不符合审核通过的条件,此时就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但在提交商标异议之后,商标局却不予受理。根据这种情况,人们就可以针对商标局提出行政复议。那么,商标异议不予受理行政复议该怎么申请呢?来看...


·如何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如何依法保护知识产权?1、认真实施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法规。2、增强专利权法律保护的意识、加大专利权保护的国内和国际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3、鼓励专利申请、国家应当出台一系列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请专利的措施,让专利尽快转化成生产力,造福于民,尤其要注重到国外去申请专利,以更好地保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