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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申请材料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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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驰名商标申请材料内容有哪些《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进一步细化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4月17日发布5号令,公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该令对《商标法》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作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了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如下:(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它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二、按规定提交材料后就能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吗?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权利人,按规定提交材料是必须的、必要的法定要求。至于提交材料后能否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因为,《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特别指出,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申请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制定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其中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成立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其成员由司局级领导组成。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对商标局局长办公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拟认定的驰名商标予以复审;并及时将经复审拟认定的驰名商标,报总局局长办公会议核审。总局局长办公会对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拟认定的驰名商标予以核审。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有: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的宣传工作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和其他因素。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承办案件的人民法院均可作出是否构成驰名商标的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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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都是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


·原始取得商标需要使用备案吗
      原始取得商标需要使用备案吗 一、原始取得商标需要使用备案吗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制度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根据《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因此只有许可他人使用或者是被许可使...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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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给两件专利规定是什么?
      优先权给两件专利规定是什么? 一、优先权给两件专利规定是什么? 优先权给两件专利规定是允许对专利进行多个优先权的授予。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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