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期刊是汇编作品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期刊是汇编作品嘛?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期刊是汇编作品,汇编作品不属于作品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作品,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二、汇编作品内容关于汇编作品的内容:成为汇编作品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创作过程的独立性,非剽窃、抄袭;二是具有创造性,包含了作者的智力劳动。不管是有著作权还是没有著作权的作品、片段、数据、材料、图片、法律条文、常识、股市信息、商品报价等等,都可以作为汇编作品的资料来源,但在著作权使用时是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百科全书、词典都算是汇编作品。而简单的将其他作品材料拼凑在一起的,没有独创性的,不算汇编作品。三、汇编作品著作权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4、作品说明书。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很多的期刊,是每个月来进行发布,或者是每半个月来进行发布一次,人们购买期刊进行查看的时候,会想到其中的著作权保护,它作为一种汇编作品的话是受到我国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的。



·申请者怎样构成恶意抢注商标
       申请者怎样构成恶意抢注商标? 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


·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一、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


·商标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铺买卖注意事项: (一)业主要注意四大的问题 1、客户的购买能力首先了解客户是否能够全款购房,如果客户是贷款购房,客户资质是否有问题必须落实,以免签定购房合同之后贷款不能按时到位从而造成买房纠纷。 2、付款方式购买商业用房付款方式通常有全款购房、贷款购房、分期付款购房三种形式,...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 一、哪些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


·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一、有人抢注我们的商标怎么办? 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


·侵犯他人著作权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犯他人著作权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必须停止侵权行为,防止侵害扩大,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被...


·商标被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商标被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商标被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


·申请专利权有什么注意事项
      申请专利权有什么注意事项 1、是否打算申请专利 对于一项发明创造而言,只要符合专利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均可以申请专利,但不是每一项符合条件的发明创造都需要申请专利保护。申请专利是以法律形式保护发明创造的独占权、进而达到维护专利权人的技术经济权益目的的行为...


·商标侵权查扣依据是什么?
      商标侵权查扣依据是什么?商标侵权查扣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二)查阅、复制...


·专利优先权日与申请日两者分别是什么意思?
      专利优先权日与申请日两者分别是什么意思?专利申请日是专利法规中使用的术语,申请日是从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之日算起。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视为申请日。优先权日是对应于专利(或实用新型)申请过程中的要求优先权的日期。...


·关于专利的优先权原则是什么
      关于专利的优先权原则是什么优先权原则是专利申请原则之一。包括国外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优先权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