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是同一个意思;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是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生育子女的公民的一种征收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征收,不是行政处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各省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作出具体的规定。你可在网上自行查阅。


规范过程


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第357号令《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对计划外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授权省级政府确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将直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权力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2013年7月11日,浙江一律师向全国31个省级计生委、财政厅申请,要求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社会抚养费问题引发广泛关注。


2014年1月7日,国家卫计委发言人毛群安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卫计委正在启动对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对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规范。


2014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定首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此前由各地执行的数倍不等的征罚标准,将统一设上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超生罚款是以前的说话,而现在的书面语就是社会抚养费,因此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夫妻是必须要进行缴纳社会社养费的,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一般都是要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计算,而对于拒绝缴纳的夫妻,那么对于孩子上户口的问题就会非常的难。




·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用如何做账 一、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用如何
      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用如何做账 一、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用如何做账? 1、向企业法人借款,属公司内部往来账,可计入其他应付款(公司有与企业法人的往来账的,可不必另设其他科目,可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借给公司的钱,做为公司的用途,与设押金子目无关系。 会计分录: 借:银...


·订单合同条款范本的内容
      订单合同条款范本的内容 现实生活中,在签订有关订单合同的时候,经常不知道其合同的内容具体有哪些条款,因此,经常有人在已经签订了有关订单合同之后才发现有的条款缺少或者不恰当。那么,订单合同条款范本一般都有些什么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订单合同条款范本的内容 订单合同条款...


·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
      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


·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你借了一笔钱给朋友,碍于关系,没有催还,后来想起的时候,发现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一、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过了诉讼时效也不是没有办法。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


·股东要不要承担公司债务
      股东要不要承担公司债务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公司是...


·法律上夫妻可以作为债务人吗
       法律上夫妻可以作为债务人吗 法律上夫妻是可以作为债务人的。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


·一、债务人恶意逃债该怎么办?
      一、债务人恶意逃债该怎么办?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


·遇到欠钱不还老是推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老是推的人怎么办? 一、遇到欠钱不还老是推的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可以用以下办法处理: 1、如果当时写欠条时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以找担保人或保证人。 2、找熟识的朋友协商处理。 3、强制执行认证,直接进入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连带债务之中的债务人在没有开始履行债务的时候就作了坚决不履行债务的表示,这无疑对债权人的合法之债造成了影响并且还间接地损害了其他债务人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就会认定该债务人的行为是违法的预期违约行为。那么,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有...


·没有他项权利证银行给放款吗?
      没有他项权利证银行给放款吗一般来说,银行只有拿到房屋他权证后才会审批放款。(一)、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二)、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


·婚姻法中债权债务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说道结婚就会联想到一系列的财产纠纷问题还有财产的分配问题。那么关于婚姻法中债权债务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关于夫妻如果离婚了,共同的财产均等分割,但是对于夫妻的债务也应该是均等分割的,就好比继承财产的时候也要帮助被继承人还清债务。 一、新婚姻法中夫妻债务的规定 我国新婚姻法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