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怎么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一、怎么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条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2、借款合同的生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体来说,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根据民贷纠纷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签订借款合同注意事项
1、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2、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在实践中,借款债务诉讼,我们都是把夫妻俩作为共同被告。同理,债权人也应该提供关于被告夫妻关系的证据,如果不在债务人向你借款的时候准备,等到要打官司的时候才收集,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不一定能够收集到相应的证据。
3、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合同法211条规定“借款不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所以,利息必须明确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情况:
4、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视的权利。对债权人有利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约定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常会按照先本金后利息来处理。
5、应该明确约定诉讼律师费承担。
当债务人逾期还款,要打官司解决的时候,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好还是委托律师全程跟进。那么由此而发生的律师费,应该由债务人承担、由违约方承担。但如果你不明确约定,法院就不会支持。
6、应该约定管辖条款。
如果不事先约定,那么法院执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债权人要到债务人的地头去打官司。是实践中,这绝对是对债权人不利的。
需要了解清楚当事人选择签订借款合同的目的是什么,主要还是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因此,要是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话,自然这样的目的就无法实现。



·诈骗案件中法院怎么退款给受害人
      诈骗案件中法院怎么退款给受害人?诈骗案件中的赃款不是由法院退给受害人的,诈骗案中赃款被公安机关追回的,应当退还给受害者。查找不到赃款的,应当上缴财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真的吗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真的吗 一、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真的吗 的确,“无抵押贷款、无担保贷款、当天放款”是这类贷款骗局最大诱惑力所在。由于银行等正规机构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物,而许多借款人资质尚欠火候,所以常常被拒之门外。社会上的一些骗子就利用了这一点,使许多人蒙受了不小的经济损...


·驾驶员白色违停单罚款多少?
      驾驶员白色违停单罚款多少? 一、驾驶员白色违停单罚款多少? 通常这种白色的告知单只是起到一定的告知作用,需要驾驶人带上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地交警大队办理违章停车手续,开具的违章决定书才知道罚款多少的,由于违停的地方不同处罚金额也不同: 1、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违...


·修路逆向行驶要不要拍和罚款?
      修路逆向行驶要不要拍和罚款?根据我国《道路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在修路、架桥等相关占用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道时,建造方需先向路政部门递交相关手续,交通执法部门会安排相应的交警或者安放相应的交通标示来进行导向行驶。如果按交通改道标志行驶就不算违章的。这里摄像头也会提前关闭或者不记录。如...


·新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如何处罚
      新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如何处罚根据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最新司法解释,挪用公款罪有以下量刑标准: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要还债吗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要还债吗有些时候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可能另一方才发现对方是有欠债的,但此时自己对这样的债务却是一无所知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是否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呢?也就是说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要还债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


·公司的债务股东要还吗
      公司的债务股东要还吗 一、公司的债务股东要还吗 1、正常情况下的答案。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


·债务转移合同订立条件
      债务转移合同是债务人得到债权人同意后,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所订立的相关协议,它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四点:第一点,债务人必须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债务,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因为债务承担的前提是债务必须有效存在,债务一开始就无效或者在承担时已经撤除不存在的,即使当事人对此定有承担合同的,也不...


·一、离婚代理词共同债务如何书写?
      一、离婚代理词共同债务如何书写?尊敬的审判员:原告李某某诉被告胡某某、庄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我们作为被告2庄某某的代理人,通过法院调查,现结合本案的事实和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本案原告起诉的债务因胡某某未到庭,借款是否事实、因何原因借款以及借款有无归还等情况被告2一无所知,但...


·合同无偿价格条款还要写在合同中吗?
      合同无偿价格条款还要写在合同中吗?合同无偿价格条款是不需要写在合同之中了,有偿合同才需要写明价格条款。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开发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民间小额借贷的规定是什么?
      民间小额借贷的规定是什么?民间小额借贷的规定是在签订相关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时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且合法的借贷关系是法律当中所允许的,一般情况下所约定具体的一些借款,如果说利润较高的话,那么有可能存在高利贷行为。(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