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合同争议应怎样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合同争议应怎样处理

《合同法》第128条规定了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解决合同争议的办法。

和解是指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

和解、调解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中某个阶段进行。用和解和调解的方式能够便捷地解决争议,省时、省力,又不伤和气,因此提倡解决合同争议首先利用和解和调解的方式。和解和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第三人不能强迫调解。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是依法成立的专门裁决合同争议的机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根据事先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可以约定向中国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约定向国外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没有订立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不能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订立仲裁协议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争议。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拒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对合同质量争议应如何处理

(一)如果订立合同后,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是明确的。对方交付产品明显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如交付的产品的规格、品种等,显然与合同约定不符,即属显然违约。

买方应当当即提出质量异议,并作如下处理;

1、如不符合合同目的的,可以拒收,省的麻烦。《合同法》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

2、合同目的因对方违约行为而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当即拒收并通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同上。

3、如对交付产品尚可接受,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或协商减少价款。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4、要求对方限时退换,或其他方式解决质量问题。同时双方能就此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形成书面协议。在书面协议中,要表明如对方不能按此协议解决质量问题,我方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我们要防止以下作法:

(1)只是表达不满,不向对方明确提出质量异议。

(2)提出异议,但没有明确的要求。

(3)有异议、要求,但没有对异议的提出及处理结果形成书面的或其他可证明的形式。

(二)验收后发现质量问题

1、迅速的毫不迟延的向对方发出质量异议的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向对方提供的只需是质量瑕疵存在的证据。同时您要注意保留:对该瑕疵是表面检查不易发现的这一特征的证明、对已发出通知的证明。尽可能的采取可证明的通知方式,如快递、电报、电话(可查、可录)。

毫不迟延的催促对方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解决质量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2、退换、修理可以完成合同需要的,可以通知对方限时退换、修理。费用由对方承担。

3、减少价款与上同。

(三)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

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处理与验收后的处理并无太大区别,但此时多已造成一定损失,应此要注意质量瑕疵证据的保留。并在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中提出损失赔偿要求或保留权利。

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将应取得的赔偿问题解决,切勿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单一的去追究对方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就有些被动了。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买卖交易合同中,合同标的的质量问题是当事人最为关注的事项之一,如果合同标的的质量存在缺陷,作为买方,您要及时向对方交涉解决,避免遭受损失。此时,您需要收集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资料,避免在发生合同质量争议时无证可举而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影响。在处理合同标的的质量问题时,如果您有产生任何疑问,都不妨向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解决。


·演员的肖像使用权合同应该怎么写
      演员在我国的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我国的商家看好这一影响力进行相应的产品推广和产品宣传。这类肖像的使用需要签署专业的肖像权使用合同,对我国的当事人进行相应的保护。需要根据具体的使用要求进行想写的书写这类合同。下面我们就演员的肖像使用权合同应该怎么写,这类问题为您进行相应的解答。...


·金融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金融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钱财的交易在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投资、贷款、借款、消费等等,很多重大交易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责任的承担问题。那么合同签订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就金融合同签订流程给您讲解一下情况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贷前审查严格把...


·合同诈骗罪主体有哪些
      如今,在经济交往中,有的人会利用签订合同来骗取对方的钱财,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而在具体了解此罪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哪些人可以构成此罪,即合同诈骗罪主体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合同诈骗罪的主体 合同诈骗罪是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罪名,它是...


·口头合同是否有效,口头合同有效吗
      口头合同是否有效,口头合同有效吗合同的形式常见的就是书面和口头,而这其中口头合同相对产生的风险比较大,但使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也是大有人在。那么这个口头合同是否有效呢?毕竟此时没有任何的文件可以作证。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口头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有两种主要形式:口头合同...


·一、签完买卖合同离婚限购是否受影响?
      一、签完买卖合同离婚限购是否受影响?离婚不限购,但要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如果是离婚之前签订的,仍然是属于限购的范围。调控政策出台前订立的合同确因限购、禁购政策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双方均可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出卖人请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


·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1、投保人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 2、投保自由退保也自由。 3、10天犹豫期退保没有经济损失。 4、过了犹豫期退保只是退保保单的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就是扣除保障成本和保险公司运作费用后的余额。 二、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法律规...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成立条件 一、非要式合同成立条件 1、如果法律法规、当事人对合同的形式、程序没有特殊要求,则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


·哺乳期间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哺乳期间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处于哺乳期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要注意方式,员工本人辞职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有违 纪,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其他情况单位是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否则单位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租赁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
      合同当中肯定是存在当事人的,他们负有一定的义务,而常见的就是两个当事人。就租赁合同来讲,也不例外。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彼此之间也有一定的义务,那究竟租赁合同当事人负有怎样的义务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租赁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 一般而言,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 (1...


·合同违约责任案例
      合同违约责任案例一、合同违约责任案例 20XX年2月,甲公司就废旧钢材、物资的出售发出公开招标邀请,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付款方式为付款提货。提货要求为:到甲公司提货必须服从公司管理,按公司专职人员指定的货物装车,并由司磅员过磅,检查人员检查核实确认无误签字后到分管领导签字,...


·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有哪些
      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有哪些条件? 不可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条件有哪些? 因任意撤销权依赠与人之意思表示,如无一定的条件限制,则赠与合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受赠人也是不公平的。故各国民法多?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设定一定的限制条件。可以说,此种撤销虽名为任意,但也不完全尽然。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