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确定合同的成立时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有些人会觉得在签订合同之后,合同也就成立了。但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如何确定合同的成立时间呢?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合同一经成立是否就能生效?这关系到合同的效力,也是很多合同当事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揭晓答案,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一、如何确定合同的成立时间
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也有不同: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时间标准。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对于第2、3种情况要注意一点:如果当事人未采用法律要求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或者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的,只要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
二、合同一经成立是否就能生效?
1、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2、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时间;(2)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即无效合同;(3)合同成立后处理效力待定状态,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手续后地生效。3、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一类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则此时批准、登记手续为该合同的生效要件。未予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但注意,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就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生效。以上为您介绍了有关“合同的成立时间怎么确定”以及“合同一经成立是否就能生效”等问题具体情况。从以上内容中我们知道,合同并不是一经成立就能生效的,也就是合同成立了不代表合同就能生效,在某些情形下,合同的效力可能是待定的甚至是无效的。因此,如果您想让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签订合同的手段与方式、合同约定的内容等等。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您有何疑问,建议您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多长时间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多长时间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多长时间签订合同?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自中标通知书发...


·买卖合同已成立怎样证明
      买卖合同已成立怎样证明1、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2、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3、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即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


·单方享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哪些?
      单方享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哪些? 一、单方享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哪些? 合同单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 1、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做人; 2、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在货物到达前); 3、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 4、保险合同...


·购买私募基金合作合同范本
      购买私募基金合作合同范本 购买私募基金合作合同范本 第一条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


·试用期签了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签了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


·保理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保理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保理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保理合同涉及保理商与债权人、保理商与债务人之间不同的法律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基础合同是成立保理的前提,而债权人与保理商之间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则是保理关系的核心。在合同效力上,只要不具有《...


·合同不合法怎么办
      如果说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我国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话,该合同可以视为是无效合同,当事人是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解除合同,以便保护自己合法享有的权益的。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出现了下列情形当中的一种,此合同就会被视为是无效合同:第一种情形是其中的一方通过欺诈或者是胁迫等手段来订立...


·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也称定型化合同、定式合同 、标准合同、附和合同、附从合同 、附意合同等。格式合同是旨在明示其合同内容的固定化、一般化,合同内容规定了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以及合同形式均由一方当事人事先予以确定,另一方当事人对该合同只能表示全部同意与否的合同。格式合...


·一方违约就能解除合同吗
      一方违约就能解除合同吗解除合同即解除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如果有一方对合同违约,另一方就可能会有解除合同的想法。不过,一方违约就能解除合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违约就能解除合同吗 在实务操作中,对于法定解除的适用应严格依...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合同范本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合同范本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合同范本主要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协商结果、抚养费和一系列费用的支付等等。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待遇和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一样的。下面详细了解一下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合同范本...


·合同履行完毕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完毕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不需要解除合同,合同自动终止。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