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意向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意向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吗

现在社会好多事情都需要签订合同,买房,找工作,租房租车等等都需要签订合同;你听说过意向性合同吗,相信大多数人都不知道。那么什么是意向性合同,意向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吗,下面就由我们给您解读一下。

一、意向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吗

意向性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如果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意向性合同是是合同的一种。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意向性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如果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意向性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如果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东西需要签合同,只要签订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中要求做,即使是意向性合同也需要我们履行承诺,这样法律才会更好的保护我们的权益。


·合同编号管理办法
      合同编号管理办法 我们都知道,合同对于保护双方的权益来说十分重要,对于一些大公司,其合同更是种类繁多,这就需要对合同进行妥善的保管,以及对合同进行归类管理。那么合同编号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合同编号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制定目的:使公司合同编号管理合...


·先履行合同抗辩权与违约责任的适用规定有哪些
      先履行合同抗辩权与违约责任的适用规定有哪些?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无时无刻不涉及到合同一词,但是很多人对于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规定还不是特别得清楚。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签订的时候,我们需要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您经常会将先履行合同抗辩权与违约责任混淆,那么这里我们...


·合同生效的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的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


·合同的抗辩权类型有哪些
      合同的抗辩权类型有哪些? 说到合同的抗辩权,我们一般就会和履行其债务的权利结合起来,其实,合同的抗辩权类型还是比较多的,我们在进行行使抗辩权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不同的合同的履行的情况下,行使的条件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同的抗辩权类型都是有哪些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口头合同怎么证明实际存在
      口头合同怎么证明实际存在 合同订立的形式有书面和口头和其他形式。合同订立过程中一般建议采用书面协议,这样日后产生合同纠纷也有书面合同来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但是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合同双方当事人是熟人,或者嫌麻烦,而采取了口头商定的策略。口头协议的订立不利于明确双...


·合同取消违约金怎么算?
      合同取消违约金怎么算?合同取消,即合同解除,是基于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双方的合同关系立即终止或发生在将来的终止。那么,很多人都想知道,合同解除后,合同中有关违约金条款是否还有效呢?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合同取消违约金怎么算? 一、解除合同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对于合同到期后还需解除吗?
      合同到期之后不需要解除合同因为已经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因此,就你的情况而言,你需...


·保险合同的解除有哪些形式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一、法定解除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在法律中被直接规定出来。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对投保人而言:(一)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保险合同行使...


·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
      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担保方式,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设立抵押。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通常会面临着抵押压力,尤其是房产,抵押合同的生效关系着抵押权的设立。那么,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 一、如何确定抵押合同生效的时...


·合同违约诉讼费是多少钱?
      合同违约诉讼费是多少钱?合同违约诉讼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