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抵押贷款的方式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办理抵押贷款的方式
而为了让更多的人区分和了解抵押贷款,现在抵押贷款又分高额抵押与传统抵押方式两种,最高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是有别于传统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与传统抵押制度相比,区别在于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为不确定债权;2、最高限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通常为将来的债权;3、最高限额抵押必须预定最高限额外负担;4、最高限额抵押权不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最高限额抵押权虽然比传统抵押权的更具有独立性,但最高额抵押权仍属担保物,其设立方式,效力与传统抵押权并无本质区别。在贷款期限内,评估、公证、鉴证机构不得再重复进行评估、公证、鉴证并收费;企业抵押权益登记期满,继续利用同一抵押物申请抵押贷款续期的,除工本费外,不再收取抵押物登记费。
二、办理抵押贷款条件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借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60周岁,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银行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不接受未成年人所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房产建筑面积最低不得小于30平方米;抵押房产的建筑年限在20年以内。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同时会根据房屋的性质和抵押率不同给予一定比例的上浮;抵押贷款年限为1-10年,最低单笔贷款金额为5万元。抵押房产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写字楼、街面商业用房、别墅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签署借款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必须借款人和产权人到场。取款时,借款人可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取款或到代办公司办理取卡手续。
三、办理抵押贷款费用
办理抵押贷款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评估费、贷款服务费、抵押费。评估费为评估价的3%。交予评估公司;贷款服务费为3500元,贷款额超过20万元的加收超出部分的2%;抵押费为200元。在房产评估环节中,评估所一般都是由银行指定的,为了控制风险,评估所所做出的评估价一般要低于市场价(一般低于房产的市场价10%-20%)。这样,有可能出现评估值太低,不能满足贷款额的情况。但是,基本不会出现故意压低资产评估值的现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首先,抵押房产需是借款人名下房产,如果是与第三人共有的,在抵押时必须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书。不然会发生无效的情形。最后值得让我们去做的就是要选择适合自己本身的抵押贷款,为了避免在贷款时上当受骗,专家建议借款人最好到正规银行去办理。这样既不会担心风险问题,也不会被骗。如果您自己办不了的话,还可以找专业人士去帮忙。



·离婚协议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
      离婚协议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 一、离婚协议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 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则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要求还款。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


·一、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要一起还吗,是合理的吗?
      一、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要一起还吗,是合理的吗? 夫妻婚内债务如果是属于双方的那么离婚后要一起偿还的,这种做法是合理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做出最终的判决。 二、夫妻一方...


·追讨欠款起诉时要注意什么
      欠债不还可以说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其中有些人是确实不具备还债的能力,但有部分却是恶意不还债,自然在不同的情况下,实际的处理方向也不一样。很多人在追讨欠债的时候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那追讨欠款起诉时要注意什么呢?如果你不了解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内容介绍。一、欠款纠纷该怎么解决...


·离婚后债权怎么处理2023
      离婚后债权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者有...


·要是有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
      要是有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1、协商解决。有些欠款人并不是不愿意还钱,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协商解决,及时补写借条,催促他尽快还款。2、协商不成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1)持有效的借款凭证等,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借款合同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可以到约定的法院起诉。2)申请保全财...


·一、未到期的婚前存款离婚怎么分配?
      一、未到期的婚前存款离婚怎么分配?婚前的个人存款属于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会婚前财产不会参与财产分割,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国有企业改制债务承担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债务承担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许多国有企业为了更好地经营企业,让企业更好地适应现代化生产的节奏,会对企业进行改制,那么企业改制过程中会存在着好多问题,其中比较重要的一项就是,债务债权的问题。下面我们将针对国有企...


·怎样处理公司债务纠纷 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怎样处理公司债务纠纷 公司债务如何处理在复杂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经济纠纷。其中,债务纠纷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主要表现在应收帐款收不回来,造成其他客户的款项也不能及时兑现,形成难以清理的三角债。那么,应该怎样处理公司债务纠纷,也即公司债务纠纷要如何解决呢?下文会告诉...


·借贷关系中借承兑怎么打借条?
      借贷关系中借承兑怎么打借条?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在具体就租赁合同的条款进行约定的时候,其中期限是必不可少的,
      在具体就租赁合同的条款进行约定的时候,其中期限是必不可少的,同时也要在法律的规定内就租赁合同的期限做出约定。那到底这个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多久呢?要是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