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并购贷款的缺陷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并购贷款的缺陷有哪些? 并购贷款的缺陷有哪些?
尽管《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制定体现了稳健原则,但在具体操作上仍有一些障碍,如配套政策措施尚未及时跟上、抵押股权还需要具体细则的支持、并购贷款的风险防范问题等难点,同时还有可能引起的金融业混业问题。
1、并购贷款业务风险防范缺位问题
在中国银监会推出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中,对并购贷款业务风险的防范主要是从并购项目杠杆率和贷款集中度两个方面进行控制。
与一般的商业贷款相比,并购贷款的复杂性和风险性更高,并购的风险也较大,加大了银行在并购贷款风险管理上的难度。
按照银监会的相关规定。银行应全面分析并购贷款业务的战略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整合风险、经营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在此基础上整体评估并购贷款的风险,涉及跨境交易的,还应分析国别风险、汇率风险和资金过境风险等。  
2、并购贷款业务客户资源储备不足问题
(1)在并购贷款的潜在客户资源方面,国内银行倾向于选择国有大型企业并购项目为主要发放对象。鉴于政府与国企在产权等方面的事实上的联系,国有大型企业还款能力相对于民营企业更有保障;
(2)同时,由于并购贷款作为一项新业务对商业银行的能力要求很高,而国内商业银行的相关风控能力较弱,其在贷款对象的选择上也倾向于其较为熟悉的传统客户一国有大型企业,信息的相对对称有利于其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鉴于以上原因,尽管目前对并购贷款业务期盼较高的主要还是民营企业,但民营企业在现在还很难有机会分享并购贷款的利好。
3、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人才匮乏
按照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部的实际操作水平,要完成包括并购贷款业务受理、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在内的多项主要并购环节的管 理控制工作,难度系数相当大。
4、股权投资存在法律障碍问题
并购贷款的放行也引发了对商业银行从事股权投资问题的关注,商业银行未来将作为一方主体参与到有贷款支持的并购交易中,一旦并购失败,商业银行将可能被动成为股权承接者,然而,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在持有用于抵债的股权问题上尚存在法律障碍。
按照我国2003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2条规定,“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押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两年内予以处分”。
以上就是我们对并购贷款的缺陷有哪些这一问题的解答,我们可以看出,即使国家出台了对并购贷款的管理方针,但是具体落实的时候还是有很多问题,在很多细节方面需要规范。如何避免这些问题呢,就需要您多总结,完善细节,


·用贷款增加注册资本行吗?
      用贷款增加注册资本行吗?用贷款增加注册资本不行,投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投资到收回成本和取得效益不是短期就可以实现的,况且投资有赚有赔,万一亏损了,银行贷款就无法收回了。还有一个原因,你投资要雇用员工,要是亏损或银行临时收回投资,企业就面临破产,对社会就业和很多方面会产生不利影响...


·企业同债务人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一、企业同债务人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企业同债务人的关系是债权债务的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债权人和债务...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根据利害...


·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还是欠条?
      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还是欠条?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所以借款要不要保证人由债权人决定。如果能证明确实是身份证上的人所写的,即使欠条上的名字不对,也可以起诉并胜诉。二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


·资不抵债能否解散
      可以的,公司资不抵债,这种情况的话,一般来说还是直接申请破产的,这个破产和公司解散是两个概念,一般公司解散可以是股东大会进行决定,也可以是人民法院决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情形:(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五户联保贷款的规定有哪些
      五户联保贷款的规定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贷款逐渐成为一种消费主流,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去消费投资。个人贷款一般都会有一定的额度限制,还需要抵押房产证等个人固定资产,而五户联保不需要抵押即可贷款,那五户联保贷款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一、含义以及目的所谓“五...


·借款人到期不还钱该怎么办
      借款人到期不还钱该怎么办违约的情形在任何合同中都有可能出现,借款合同中也不例外,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到期不还钱以及不按约定还利息都属于违约,那么要是出现借款人到期不还钱的情况,此时出借人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借款人到期不还钱该怎么办借款人到期不还钱支付违约金...


·公司法减资债权人享有知情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当中一直对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这种事情要求就非常严格,具体体现在审核材料,减资程序,减资金额的具体界限等各方面,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目的之一,就是要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应为公司减资而受到影响。所以公司和债权人都有必要知道,公司法减资债权人享有知情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贷款炒股还不上信用卡算是诈骗吗?
      贷款炒股还不上信用卡算是诈骗吗?贷款炒股还不上信用卡是否构成诈骗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可以认定诈骗,否则就是普通借贷。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


·借钱给人如何写借条才规范 一、借钱给人如何写借条才规范?
      借钱给人如何写借条才规范 一、借钱给人如何写借条才规范? 借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出借人: 今向____...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的情形在近几年也很常见了,非法集资诈骗行为也不少见。但是法律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都有严格的认定标准,处罚和打击力度都是非常大的。无论是哪种行为,都会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给老百姓带来巨大损失。但是法律是如何规定两种犯罪行为的,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