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赔偿为何设立时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日常生活当中,不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方面的诉讼,他都有着诉讼时效的规定,同样的国家赔偿的申请,他也有时效规定,也就是说,这时在经过一定的时间之内,那么将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的制度,很多人对此都不太理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赔偿为何设立时效?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赔偿为何设立时效?

那我们国家之所以规定国家赔偿设定的事项,是为了督促相关的权利人尽快地行使这些权利

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的制度。此项制度“利用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通过设定对权利或义务主体有利或不利的法律效果,鞭策、督促权利或义务主体尽快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效有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两种。取得时效一般指取得领土占有权或财产所有权的时效。消灭时效,亦称诉讼时效,指权利所有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一定时间后,该权利归于灭失的制度。

时效不只存在于实体法中,如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诉讼时效。在程序法中也存在时效,如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起诉期限就是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在既有实体法内容又有程序法内容的国家赔偿法中同样存在时效,即请求时效和起诉期限。

二、国家赔偿两个时效之间的关系

国家赔偿两个时效,即请求时效和起诉期限,都属于时效制度中的消灭时效范畴。所不同的是,超过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消灭的是原告的诉权中的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而超过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起诉期限,消灭的是原告的诉权中的起诉权附带胜诉权,由于起诉权是胜诉权赖以存在的基础,胜诉权是依附于起诉权而存在,如起诉权丧失,则胜诉权即不存在。超过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请求时效期间,消灭的是赔偿请求人在实体法意义上的获偿权,而不是指程序法意义上的申请权。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请求时效和起诉期限都是为了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而由法律设定的救济途径和期限,且均应由赔偿请求人提起。但两者又有下列区别:

1、两者在性质上不同。请求时效是指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请求国家赔偿的时间期限;起诉期限是指赔偿请求人对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赔偿行为或者不予赔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期限。

2、两者在适用范围和对象上不同。请求时效只能在刑事赔偿程序和单独请求行政赔偿程序中对赔偿义务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请求国家赔偿时适用;起诉期限只能在行政赔偿程序中对行政机关单独请求行政赔偿或者一并提起行政赔偿的诉讼中适用。

3、两者在行政赔偿程序中的适用存在先后顺序。在行政赔偿程序中时效适用的先后顺序上,请求时效前置,必须首先适用,才能引起起诉期限的启动(在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诉讼中除外)。

4、两者的时效期间不同。请求时效的期间较长,在没有时效中止的情况下是两年;起诉期限的期间较短,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是三个月。

5、两者在超期后的法律效果不同。超过请求时效的,赔偿请求人丧失请求权中实体法意义上的获偿权,而不丧失程序法意义上的申请权;超过起诉期限的,赔偿请求人丧失的是程序法意义上的起诉权附带胜诉权,起诉权丧失,则实体法意义上的胜诉权不复存在。

6、法院对两者超期后的处理方式不同。超过请求时效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法院应判决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司法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法院应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超过起诉期限的,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之所以设立这个时间,还是为了督促相应的权利人尽快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当然在这里也给您简单介绍了一下,国家赔偿,请求时效和诉讼时效的关系,两者在时效期限以及超期之后的法律效果都是不同的。




·一方有抑郁症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一方有抑郁症离婚抚养权怎么判?一方有抑郁症抚养权可能会判给另一方,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


·哪些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不法分子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造成被害人家庭妻离子散,有时甚至家破人亡,此类拐卖行为属于性质非常恶劣的犯罪行为,即拐卖妇女儿童罪。一旦构成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所以准确地认定该罪就显得尤为重要。那哪些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拐...


·离婚后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支付子女抚养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为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不直接带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都会明确要求的。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会发生离婚后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离婚子女抚养费? ...


·哪些证据可以争抚养权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
      哪些证据可以争抚养权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当事人应着重从 “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1、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父母的待人接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时时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应尽力将自身具...


·北京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在离婚案件中,经常看到当事人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打离婚官司。而此时委托律师肯定是要支付而费用,而不同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又不一样,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北京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吧。 一、北京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


·离婚协议书有孩子怎么写?
      离婚是我们现代生活中很常见的事情,没有子女的夫妻只用进行财产分割,有子女的夫妻除了财产分割外还需要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而所有协商结果都需清楚体现在离婚协议书上,那么到底离婚协议书有孩子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个模板,可作为参考。 协议人:×××, 男, ××××年××月××...


·国家赔偿费用是什么意思?
      随着我国的发展,我国的执法部门也在尽全力的为公民维护正义,但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执法的过程都是正确的,那么如果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导致错案的发生,当事人是可以依照法律向有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金的,那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国家赔偿费用是什么意思? 一、国家赔偿费 国家赔偿是1...


·存疑不起诉国家是否赔偿
      存疑不起诉国家是否赔偿“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


·约定夫妻财产制协议
      关于夫妻的财产,虽然我国法律中已经做出了一定的规定,但这远远不够,因此允许夫妻之间就夫妻财产进行约定,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财产发生纠纷。在经过了约定后,需要签订一份协议,也就是约定夫妻财产制协议。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这个协议的内容。 约定夫妻财产制协议 甲方: ,男...


·争夺抚养权准备哪些材料
      争夺抚养权准备哪些材料?其实这是指夫妻离婚的时候,就还是抚养权进行争夺的,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这样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才会大一些。不少离婚夫妻拿到这样的问题都会很头疼,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争夺抚养权准备哪些材料 孩子抚养权,目前离婚案...


·结婚一年后离婚,彩礼是否应当返还
      彩礼是指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一方或其家庭成员给付另一方的礼金及贵重财物。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为表达感情、出于自愿所给付的易损耗的日常用品,赠送价值较小的物品,逢年过节等人情往来的消费性支出,一般应认定为赠与行为,给付人要求返还的,不予支持。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