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河南新蔡征地补偿价格怎么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河南新蔡征地补偿价格怎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为了国家的发展,为了各个城市的拓展,政府也是积极的征用农民的土地,农民也可以得到一份可观的赔偿,还给农民都买上一份社保,以确保晚年都能安稳的度过,那就来了解一下河南新蔡征地补偿价格怎么样的?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河南新蔡征地补偿价格怎么样的?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国有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可参考本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的临时建(构)筑物、煤矿塌陷区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适用本标准。

制定依据

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文件、标准,在充分调查驻马店市辖区内各类型样点资料(青苗及鱼塘样点15860个、果树样点4820个、林木样点7800个、建筑物样点46000个)的基础上,同时参考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驻政〔2014〕100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被征地村(居)留地安置管理意见》(驻政〔2014〕101号)有关内容,遵循了真实性、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及独立性等一般性原则和预期未来收益市场原则、科学性与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与原有补偿标准相衔接的原则、公开听证原则等技术调整原则。

相关说明

(一)各类房屋的补偿费,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迁和人工费用。各县(区)在执行中可根据当地物价水平、房屋新旧程度等情况确定补偿标准。

(二)水井补偿包括开凿用料和施工量,废枯井按同类井标准的30—50%进行补偿。

(三)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四)坟墓补偿费包括迁葬的工、料等费用。

(五)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挖的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具体判定方法:1.依据征地范围确定和调查登记两个时段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进行判定;2.通过走访调查进行判定。

(六)地上违法搭建的设施及建筑物(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除外)不予补偿。

(七)已经枯死的各种类植物不予补偿。

(八)同一地块的多类树种及不同树龄的林木,按相应树种补偿标准分别进行补偿。

(九)耕地上的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套种作物的青苗补偿标准按各作物种植面积的加权平均值执行。

(十)对本规定中尚未包括的品种可参照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补偿标准,并报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管理科备案。

(十一)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征地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

(十二)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十三)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征地青苗据实补偿后,继续保留驻政〔2008〕108号文件规定的地上附着物按每亩3000元包干补偿的办法。

(十四)本标准没有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可根据实际情况或相似情况进行补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河南新蔡征地补偿价格怎么样的?还是要根据当地一个标准来定,因为赔偿会随着当地的物价、当地的消费、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定的,所以,各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赔偿的标准也不一样,赔偿的金额也不一样,到时候一般都是按照合同来办事,也不会亏待每一个人。


·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代社会,如果要想,向银行进行贷款的话,那么银行是需要对这个人的资信状况进行一定的评估的,为了担保以后确实能够还款,所以银行有时候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担保,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吗? 一、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吗? 不能办理抵押贷...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须由贷款银行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便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银行和贷款者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主要存在风...


·山东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山东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合同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共有四类...


·什么是征地批文?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批文?
      什么是征地批文?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批文?   一、什么是征地批文?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批文?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不能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但因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到农村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我国,土地是国有的,个人或组织一般都只有土地使用权,即国家可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或机构,受让方也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国家对于这方面有一定的解释规定,任何程序的操作都是需要按照一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国有土地使用...


·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是什么?
      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是什么? 农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 ,一部分直接发放给农民,对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应当直接支付给农民,土地赔偿费应当由村集体分配,应当由村民会投票决定,村集体尚未确权的土地被征用补偿费,应当平均分配给村民。 一、部分征地补偿款直接发给...


·申请公证土地使用权有效吗?
      申请公证土地使用权有效吗?有时候,一些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因为计划有变,并不会马上使用。为了防止土地闲置,其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双方除了签署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外,通常还会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公证,那么,申请公证土地使用权有效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公证土地使用...


·土地确权后农村耕地可以买卖吗?
      土地确权后农村耕地可以买卖吗? 土地确权后农村耕地不能进行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不过土地确权后承包权可以继承。 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要...


·征地补偿发放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征地补偿发放时间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机关虽然有征用或者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的权利,但是也需要承担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从事相关活动,并支付一定经济补偿金的义务。你是否知道,在土地被征用收,征地补偿发放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一、征地补偿费发放时间是多久应先补偿、...


·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流转面积一般较大,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做他用,每年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租金或一次性付清多少年的租金。 土地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