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天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天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社会的高速发展的需求下,征用土地在全国都是是常见的一种现在化发展的现象,但是国家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也对被征用土地的公民做出相应补偿,所以所有相关的当事人最关注的就是征用土地后怎么补偿?那么,天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二)国土资源部公布新版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考虑。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按目前的规定,一是城市建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成建设用地需要征用土地的,可以由县、市人民政府实行统一征用。二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项目确需单独选址的,国家可以单独为其办理征用土地。
征用土地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征用土地是一种国家行为,是法律授予政府的专有权力,除了国家可以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用土地。2、征用土地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用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或者征用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须经国务院批准。除此之外,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3、征用土地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对造成的剩余劳动力必须组织安置。给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劳动力安置可以是多种形式的,但以组织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和兴办乡镇企业为主。4、征用土地及其补偿方案必须公告,接受社会的监督。公告的内容包括征用土地的方案和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由上面可以知道,在中国,国家为了保护被征地的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补偿,并且不让他们在本有的生活水平降低,所以国家也有相对应的出台关于天津征地补偿标准的方案。更加详细准确的信息建议到相关部门询问。


·土地使用证一人一本吗?
      土地使用证一人一本吗? 一、土地使用证的概念及内容 1、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


·国内楼市的热度居高不下,促使着全国各地的开发商加速的对楼盘进
      国内楼市的热度居高不下,促使着全国各地的开发商加速的对楼盘进行来发,但是在开发的过程中如果因为开放商的资金不足或者是个别的开发商在收了业主的钱之后杳无音讯,此时开发商跑路 业主怎么办呢?我们将针对这问题为您详尽介绍,请您耐心阅读。 ? 一、开发商跑路 业主怎么办? 开发商跑...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获得允许、经过批准的情况下,是能够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的。与划拨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是划拨土地使用转让程序。如果涉及到土地使用转让,具体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有哪些步骤以及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呢?看过下面,您就知道。 ...


·威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威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威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1)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2)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1)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2)菜田平...


·土地使用证的样子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的样子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证的样子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


·土地确权是按实测面积还是按老面积发证?
      土地确权是按实测面积还是按老面积发证? 第一条: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面积为准 在测量时,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应该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户承包在土地四至范围内面积进行测量,据实登记颁发证书,多出的面积不得强行收回。 第二条:已经占用得到补偿的原则...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我们知道,不同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同的,而土地属于何种性质,是由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后确定的。有些朋友可能会疑惑,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否合理,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是按照原则进行评估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原则是指什么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


·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
      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我国土地所有制中有一种形式为集体土地。一些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或成员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时具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那么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的土...


·集体土地使用证超范围如何规定?
      集体土地使用证超范围如何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合法建筑是指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建房许可证的建筑。集体土地使用证超范围使用建房是违章建筑。这种情况就是私自超出土地宅基地使用证范围进行建房,不符和法律规定,不能得到确权登记。一、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规定范围内建筑是违章建筑,因为有集体土地使用...


·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
      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 一、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 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可以提出续期的请求,农村耕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30年,特殊林地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是可以延长的。对于一部分想要从事农业经营的农业大户,可通过土地流转政策解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